即兴创作、口头传唱、形式活泼的民歌,源于我国各族人民的生产生活实践,广泛流传于民间,是各族人民丰富情感和杰出创造力的重要体现,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扶持下,一系列政策落地实施,一大批传统音乐类非遗项目得到保护传承,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人们熟知和喜爱。然而,在城镇化进程中,随着人们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民歌的传承发展环境发生了许多新的变化。“如何保护和传承民歌非遗项目,并使其在新时代焕发新的光彩?”这正是近日2021中国原生民歌节(简称“民歌节”)期间召开的专题研讨会上人们共同关心的话题。
党中央强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必须结合新的时代条件传承和弘扬好。为此,保持民歌在新时代的创造力,颇具现实意义。
“非遗的保护需要系统性保护,非遗的传承也需要活态化传承,尤其对于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表演和展示本身就是其必要的生存方式。”中国音乐学院教授张天彤认为,以民歌节的举办来看,传统音乐类非遗能够从田野来到舞台、从农村来到城镇、从实体空间来到虚拟空间,以一种全新的传播和传承方式走向大众,对一个社区的生产生活、一个地域的民俗民风、一个民族的精神文化的样貌呈现具有非凡的意义。融入现代生活,对非遗保护、传承与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鄂伦春族赞达仁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关金芳一直都在守护着鄂伦春族文化。40多年间,关金芳整理出了1600多首原生民歌,成立了鄂伦春族乡鄂伦春民间艺术团,将一批大学生吸引回村里,让鄂伦春族民歌逐渐回到了年轻人口中;并在抖音号和微信视频号上教授鄂伦春语,将鄂伦春族的文化介绍给所有文化爱好者。“这几年,我除了整理和挖掘民歌,还把一大块精力放在了学习法律和政策上,很多传承的路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上都能找到依据,今年中办、国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更是讲清了非遗保护的最新理念,指明了创新发展的方向。”关金芳说。
传承人积极行动,带动更大范围的群众参与,非遗活在人民中间。实践证明,非遗的生命力在于人民自主自觉自洽的创造,民歌的活力根植于民间的传唱。
苏州科技学院教授冯智全观察到,在当下的时空、情景、文化中,一些歌手缺少展示舞台和广泛听众。针对这种情况,冯智全建议,各地民歌资源富集区应携起手来,老中青三代歌手要齐心协力,将传承与传播的土壤守护好,融入群众适宜参与的民俗活动,此外,还可发挥民歌在丰富旅游体验等方面的优势,提升民歌的社会能见度,扩大民歌传唱面。
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张淼对锡伯族原生民歌在城镇化、信息化、全球化进程中的传唱环境变化进行了深入研究,并结合高校教育传承和网络传播实践,认为应深化教育传承,适当加入符合现代审美的新元素,并用好网络传播,为民歌开辟更多普及推广渠道,使民歌在新的文化生态中释放潜力,适应新的社会环境,最终达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目标。
建立可持续的创新发展机制,是以民歌为代表的传统音乐类项目在新时期始终需关注的重点问题。
湖北天门市群众艺术馆非遗保护专家彭少雄以研究多年的天门民歌为例,认为民歌传承的困难在于赖以生存的土壤退化、在民俗活动中陷入弱势地位、缺少生存和传播的新空间。在彭少雄看来,虽然音乐工作者的编创有力地促进了民歌的传承和保护,但其传承离不开对民俗节庆土壤的传承和保护,希望能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民众受益的民俗节庆活动机制,深化民歌进校园工作,并发挥传承人在传承中的重要作用,为民歌传承提供好的环境,让民歌在现实生活中持续传承、发扬光大。
四川省川剧院创编室主任樊明君以《槐花儿时开》《巴山背二歌》等四川原生民歌在川剧舞剧《努力餐》、川剧《巴山红叶》等现实题材舞蹈作品创作演出中的传唱和运用为基础,分析了原生民歌在当下舞台作品创作中的演出实践,认为原生民歌传唱与传统戏曲的借用相互契合,相互融汇,将原生民歌引入舞台戏剧作品中,是传唱原生民歌、传播民歌文化的一种有益尝试。
摩登天空有限公司活动策划人马加介绍了近年来涉足传统音乐领域的一系列举措:“我们以‘世界音乐’‘北河三’‘律’这三个音乐厂牌与传统音乐链接,重点是通过先进成熟的数字技术,系统记录、整理中国优秀的传统音乐,同时将这些鲜活又具有生命力的传统音乐注入当代进程,通过声音中国频道,向全球传播、推介中国的非遗。”
“总的来说,原生民歌的传承与发展,既要注重保护民歌的生存环境,又要对民歌传承人多加呵护。学界要加大力度对原生民歌进行基础性研究,建议推行‘高校教师+非遗传承人+地方学者’的师资队伍模式,形成高校与民间双渠道传承的良性互动机制,通过开设相关专业课程,源源不断地将保护传承成果转化为课程教学资源,充分利用高校培养艺术优质人才的优势,切实推进传统音乐类非遗项目的可持续性、活态性保护与传承,通过传承推动传播,通过传播促进传承。”张天彤总结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