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神速讨欠薪 高效化解群体纠纷
温县黄河司法所快速调解一宗拖欠农民工工资群体纠纷
日报头条河南焦作讯(记者 刘君 通讯员 任全利 周东升)日前,温县司法局黄河司法所24小时快速成功调解一宗因辖区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上访纠纷,在当地传为佳话。
2021年12月21日下午4时,温县司法局黄河司法所调解室里,所长郑新建和调解员李宁、马战朝正在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进行调解。突然郑新建接到县信访局打来的电话:黄河街道辖区某企业试运营因其他原因停产,停产后企业股东内部发生矛盾,导致农民工工资迟迟不能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约27余万元,涉及农民工80余人,现有40余人在县信访局信访,请求信访局给予解决。
得知这一情况后,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且不影响正在调解的民间借贷纠纷,郑新建马上召集所内人员,兵分三路,一路调解员负责对正在调解的纠纷继续调解,一路调解员负责安抚信访农民工,郑新建负责与企业负责人联系了解详细情况。
郑新建一边安排工作,一边向黄河街道领导汇报农民工欠薪情况,街道领导非常重视,严正表示:“决不能让欠薪问题在黄河街道发生”,并协调多部门配合调解工作。此时在县信访局信访的农民工被劝返至黄河司法所,情绪非常激动,个个怨声载道。调解员将农民工安排到调解室稍作休息,打开空调,倒上热水,边稳定农民工的思想情绪,边登记欠薪农民工信息及欠薪数额,同时进行调解准备工作。通过与农民工们的沟通了解,信访原因是:由于该企业更新换代新产品试验不理想、资金、股东内部矛盾等诸多问题,导致企业长时间停产,工资不能兑现,农民工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他们先后到县劳动争议一体化处理中心、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县信访局等部门反映欠薪问题,企业负责人一直以种种理由搪塞不支付工资。如果今天还是不能解决问题,他们就到县政府门前堵门静坐。
郑新建先后联系了企业负责人李某和两名股东崔某、李某某,要求他们马上解决欠薪问题。随后企业负责人李某赶到司法所,郑新建通过与其交谈进一步了解企业欠薪情况,针对相关问题向企业负责人李某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法律法规,告知其不支付农民工工资会带来哪些后果以及对企业信誉的影响,让其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通过宣讲法律法规、摆事实、讲道理和耐心细致的工作,让企业负责人李某及两名股东了解到自己应当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后,企业负责人李某和股东李某某同意由三人共同承担欠薪27余万元,但是另一名股东崔某因为企业内部经济矛盾拒绝承担。凭多年的调解经验,分析研判矛盾焦点,找出主攻方向,给崔某下达最后通牒,如果仍然拒绝履行,其行为将会构成涉嫌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罪。崔某听到这一严重后果后,思索再三便同意三人共同分担欠薪,但提出条件股东李某必须先拿出10万元作为自己同意共同承担欠薪的诚意,才愿意共同分担。当郑新建向企业负责人李某转达崔某提出的条件后,李某表示会立即筹集10万元。
次日上午10:30分,企业负责人李某筹集齐10万元承诺金,其余股东于上午11时筹齐全部欠薪并开始为农民工兑现工资。农民工拿到工资后,眼含热泪感慨地说道:“感谢黄河司法所、感谢县委、县政府、感谢共产党,没有你们我们还不知道啥时候才能拿到这拖欠的工资”。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一起可能激化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得以化解,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黄河司法所始终聚焦群众关心关切问题,把民生实事放在心上,把党史学习教育与“我为群众办实事”相结合,及时有效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让农民工充分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和司法的温情。黄河司法所扛起司法行政的鲜明旗帜,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将可能激化的群体性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消除了潜在的不安定因素,让服务群众永远在路上,让司法为民成为通往人民群众内心的桥梁,为维护辖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践行着司法行政人的责任和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