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民法典宣讲之进乡村
为增强乡村干部群众、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持续推进基层普法宣传、法律服务工作,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讲活动,12月15日,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市律协联合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织金县委政法委、织金县法学会等市县15家单位走进织金县少普镇开展民法典普法宣讲活动。活动分为两场,分别在少普小学和少普中学举行。
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龚鹏同志在活动现场的讲话中指出,本次宣讲活动是毕节市和织金县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方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法治毕节示范创建和平安毕节创建工作要求的具体实践。他强调,乡村干部群众及师生要充分认识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和实质内涵,争做学习宣传和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同时,镇党委镇政府及学校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法治宣传、宣讲和学习,共同努力,共建平安乡镇、共建法治校园,把少普镇打造成全市最平安的乡镇之一,把少普小学、少普中学等学校打造成法治毕节示范创建学校。少普镇党委书记陈维平致欢迎辞,少普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陈昌东,少普镇中学校长李龙军分别主持宣讲会。
少普小学
在少普小学会议室(教管中心),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市法学会法治研究会副会长、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法学副教授、市律协行政专业委员会主任李军为现场 300 余名乡镇干部职工、师生进行民法典宣讲。李军老师针对乡村干部的工作特点及师生关注热点,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专业法律知识娓娓道来。李军老师围绕民法典的编纂背景、重大意义、新增亮点等内容,就农村土地纠纷化解、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婚姻家庭问题等内容作讲解,引导大家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此外,李军老师用以案释法的形式对民法典中民间借贷利率问题、合同变更问题、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等相关条文进行了重点解析;围绕新增的居住权设立、自甘风险规则、自助行为制度等重点条款,详细地解读了其制定背景和理解适用,并结合当前社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遗嘱形式、人格权等方面进行了逐一解析。
少普中学
在少普中学操场,李军老师为现场 1000 余名师生进行了民法典宣讲。虽然天气寒冷,但李军老师坚持站立授课,与现场师生积极互动,赢得了阵阵掌声,现场气氛非常热烈。李军老师充分考虑到现场学生的年龄、偏好及理解能力,用生动形象的语言将案例变成一个一个精彩的小故事,把民法典与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校园欺凌、电信诈骗、见义勇为等方面的内容蕴含其中,学生们听得津津有味,从小故事中学会了道理和法理。现场学生纷纷表示,回家后会向父母、亲朋分享今天学到的民法典知识,以后将利用课余时间多多学习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知识,增强自身的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做守法好少年,做法律小卫士。
法律咨询宣传点
此外,宣讲工作团在少普小学、少普中学都设立了法律咨询宣传点,为乡村干部、师生提供法律咨询,并发放宣传资料共计4000余册,印有宣传文案的生活物件共计 1000 余件。
授牌仪式
活动现场还举行了市法学会向织金县少普镇授予“毕节市法治研究实践基地”牌的授牌仪式,龚鹏同志代表市法学会向少普镇党委书记陈维平授牌。
活动剪影
今后,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市律协将持续组织、参与民法典宣传活动,不断延伸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以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形式推动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进网络系列活动,力求宣传走心、走深、走实,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形成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法、企业商家依法经营、人民群众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