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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艺术“难”在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0-21  浏览次数:153685
核心提示:文章来源:中国文化报、文旅中国 作者:翟群“花1.7亿元建成,又耗费1.55亿元搬走。”最近,湖北省荆州市巨型关公雕像再次引发关注。这座高近60米、重1200多吨的关公雕像在建成5年后,根据当地整改规划迁址,一建一拆
文章来源:中国文化报、文旅中国  作者: 翟群 

“花1.7亿元建成,又耗费1.55亿元搬走。”最近,湖北省荆州市巨型关公雕像再次引发关注。这座高近60米、重1200多吨的关公雕像在建成5年后,根据当地整改规划迁址,一建一拆,前后花费超3.2亿元。

为什么又是公共艺术?

近年来,不少公共艺术因“傻大怪洋”等受到诟病,同时国内公共艺术仍处于快速发展的状态。中国公共艺术面临的困惑到底何在?如何看待当下公共艺术的审美与审丑?国外公共艺术发展有哪些经验和教训?类似“关公雕像事件”等诸多案例对当下中国各大城市推进的公共艺术实践又有何启发?


▲ 常沙娜主持设计的《永远盛开的紫荆花》自1997年陈设于香港金紫荆广场,已经成为城市的标志性公共艺术作品。


公共艺术贵在精神引领 


公共艺术概念从“public art”一词直译而来,是“公共”和“艺术”联结而来的复合词。城市公共艺术更多地强调艺术的公益性和文化福利,这种文化现象在西方国家早期的体现形式更多的是依附在建筑上的装饰艺术。上世纪90年代,“公共艺术”概念开始被引进中国,以城市雕塑和壁画为主要形式出现在城市空间,并在全国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城市雕塑运动。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和文化需求的提升,公共艺术在新世纪逐渐升温。20余年来,公共艺术经历了被接受、去探讨、再认识的发展过程,从外部形态到学理体系,在实践与理论相互推动下不断调整,衍生出众多符合社会诉求、体现时代特征的新类型、新方式。公共艺术被纳入社会、生态、人文、历史的多重关系中进行整体构思,进而实现城市文化创新,助力城市发展。

在全国政协常委、中国美术馆馆长、中国城市雕塑家协会主席吴为山看来,城市公共艺术在无形中成为人们出行观赏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同时连接着城市的历史文脉与未来发展的方向。“城市公共艺术一方面要打开城市与艺术的开放性、延展性、趣味性,另一方面则要有清醒而深刻的历史意识,连接日常生活与崇高理念,将思想与生活不断向前推进”。他说。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教授翁剑青认为,公共艺术是一座城市的文化精神、审美特征以及市民文化气质的重要载体和象征。它理应在显现城市公共环境的审美文化和人文精神方面,以及在营造城市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公共空间及交往场所方面,显现其创造性、公益性和地域性的文化价值,为市民的公共生活和文化福利而服务。公共艺术同时也是提升市民文化素养和促进城市社区自身文化建设的重要推手和途径。

对于城市公共艺术发展应遵循的根本原则,吴为山认为,城市公共艺术的根本诉求应当是引导人民积极向上,表现城市精神面貌和时代精神。他表示,鉴于中国城市雕塑与公共艺术的发展脉络,中国的公共艺术要秉承“中国精神、中国气派、时代风格、国际视野”的发展方向。同时,还应该着重关注三个方面:第一,公共艺术是和“公共”发生关系的艺术形式,所以从视觉、构成、造型、创作过程等方面来讲都要关注“公共”的因素。第二,也是核心问题,公共艺术要体现“人民的意志”。所以每一个艺术家应当对自己所创作空间的历史、自然、人文,还有当下的风土人情要了解。第三,公共艺术要注重组织和策划,了解不同艺术家的优长,合理地借助他们不同的风格,来发展多元化的、多向性的、多样化的公共艺术。“公共艺术没有绝对的标准,我认为要做到一目了然、回味无穷、雅俗共赏、喜闻乐见。有了这几点,作品就会有魅力。”他说。


公共艺术不能让公众被动接受


不可否认,在近几十年大踏步发展的城市公共艺术中,存有不少鱼目混珠、滥竽充数者,它们因为各种原因,忽视了艺术美感与文化精神的表达,忽视了艺术对精神生活的提升与推动。巨型关公像因其修与拆的折腾再次引起公众广泛关注,但此前在网友评选的“年度最丑雕塑”等榜单和媒体的各种报道中,公共艺术已然成为近年来负面舆情的焦点之一。这些饱受争议的公共艺术或者造价虚高,与其实际价值相距甚远,难免给人一种劳民伤财之感;或者造型丑陋,与公众普遍的审美趣味不符,和人们正常的审美心理相悖;或者是另类存在,与所在城市空间格格不入。

中央美术学院教授殷双喜认为,公共艺术的创作和安放,涉及公民权利的维护和公共权力的行使。雕塑被放到公共空间的时候,涉及四种权利主体:一是公民,作为艺术消费主体,拥有普遍权利;二是艺术家,作为艺术生产主体,拥有相应的著作权、署名权等;三是专家主体,评论、建筑、园林、行政、法律、财务等参与其中的各行各业的专家,拥有对相关城市雕塑整体评判、审查的权利;四是管理者,作为城市的管理者、资源的分配者,代表大众来分配城市空间、金钱、时间。这几种权利的博弈决定着作品的成败。而目前公共艺术在中国所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大多数城市雕塑作品是“塞”给公众的,公众完全是被动接受。

“近年来,公共艺术在中国发展很快,但公共艺术体制建设的发展还是缓慢的,有赖于政府和公众之间的对话,需要搭建协商的平台和活动的空间,更要有一定的制度和形式加以体现和保证,并不断深入地完善和细化。公共艺术在中国不是美学问题,而是社会问题。有些地方的领导把公共空间看作自己家客厅,我需要就要,我不要就拆,这是中国公共艺术面临的最大困惑。”他表示。


推动公共艺术立法进程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授邹文认为,公共艺术的发展依赖具有一定的人口量的城市发展,依赖制度的支持和文化观念的成熟和进步。他介绍,20世纪60年代开始,美国制定了城市公共艺术“百分比条例”,条例规定在改造和建造的建筑经费中至少提取1%用于艺术,条例也鼓励设立基金等项目,运用社会资金来支持公共艺术,这种强制性推动了公共艺术的发展。日本和韩国是按建设面积来划拨的,每建100平方米的建筑,要拿1平方米给艺术。用艺术捆绑建设的制度调控来确保:第一,艺术不缺席,一定要做;第二,建设物质形态的东西的同时,催生精神的成果诞生,最终推动艺术的发展。澳大利亚的悉尼是公共艺术融入城市的典范。1994年悉尼出台《公共艺术政策》,致力于通过公共艺术项目,保证城市公共空间的美观和文化的重要性。悉尼街头的艺术设施中经常可见多元文化交融的特色。

翁剑青表示,西方现代公共艺术的历史已有大半个世纪了,各国的情形和历程也不尽相同,不可一言蔽之。相比之下,中国当下迫切需要的是建立公共艺术的法律制度和管理机制,培养和历练本国从事公共艺术的艺术家队伍。应注重城市整体的建筑环境下的视觉美学品质的提升,尤其要注重艺术品的审美功能与服务于城市生活的应用功能的有机结合。要注重建立公共艺术的公共参与程序与规范化管理,而不是行政权力的硬性干预和背后的权钱交易,也不应是少数雕塑家或画家小圈子里的事情。要建立起由艺术家、规划师、建筑师、景观设计师、理论家和市民代表参与的公共艺术规划与遴选的机构与机制,并把公共艺术的审美价值与社会文化改造的追求相结合。

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吴为山一直关注城市雕塑所存在的问题,曾提出“城市雕塑应该立法”的提案。他认为,除了艺术水准的要求,城市雕塑还有三个要素必须遵守,违反了这三点,就会出问题。第一,题材,就是建什么,这要根据城市的文化定位来创意;第二,空间,就是建在哪、建多大,这要与周边的环境协调;第三,时间,什么时候建,以什么样的速度建,是一窝蜂地填满城市还是给后人留足空间。而目前导致在三个要素上出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城市雕塑的建设没有规范,比如城市雕塑管理机构分工不明确,几个相关部门各行其是,缺少城市雕塑的文化定位、空间布局和时间安排。而作为引导和促进城市雕塑建设科学有序发展的专门机构,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权力十分有限,各地也没有类似的专家咨询机构。“城市雕塑该立法了。”面对这些现象,吴为山多次在全国两会上呼吁,要尽快完善城市雕塑管理的体制机制,制定城市雕塑行业全国性的法规和行业标准,从根本上加强城市雕塑的管理。


构筑公共艺术发展生态


在立法保障的基础上,加强公共艺术融入到城市发展规划中的统筹,还需着力从顶层设计上为公共艺术增加话语权。对此上海大学上海美术学院副院长金江波建议,首先可以通过公共艺术政策法规制度的设计与制定,为区域化的公共艺术计划实施提供政策性规范与支撑,使之能产出符合在地多方利益而量身定制的参数指标与实施方案,形成居民、政府、艺术家多方合力的民主决策共享机制,对公共艺术性质、类型、投资、申批、实施的管理作出制度性的安排,最大限度体现大多数公众利益的需求。其次,可成立城市公共艺术资料和数据中心,记录与传播城市艺术记忆。通过数字化场景的应用转化,还可将城市记忆的数据共享给市民与大众,推动文旅融合与城市体验的加强。第三,普及公共艺术教育,引导美育进入社会课堂,凸显美的价值与美的引领。提升市民“知美、爱美、用美”的能力,增强社会公众高尚情操的塑造,带动城市和谐度与活力度的营造,培养市民的主人翁意识。同时将城市艺术资源合理引入高校美育教育课堂,激发、唤醒学生对于参与城市建设和文化营造的热情,并将人文知识融入社会实践中,凸显公共艺术专业与城市建设及社区治理的联动,推动公共艺术与创意进社区相关活动,构筑良好的城市基层治理文化生态环境。

对于公共艺术尤其是城市雕塑未来的发展,吴为山认为,首先可以在党校、行政干部学院开设城市雕塑建设相关的课程,因为干部往往是决定因素,所以领导干部素质的提高,特别是对艺术科学的个性化管理这方面有所了解的话,会起很大作用。第二是要培养人才,在全国城市雕塑领域设立青年艺术家奖,各大院校关注公共艺术人才的培养。第三要设立一些标杆,通过媒体的力量对优秀的城市雕塑的文化价值和思想价值进行有效宣传。第四就是要加强德艺双馨的雕塑家、艺术家的队伍建设。第五可以通过加强国际交流来改变和提升人们的认识。



▲ 左上:正气歌(雕塑)  王青春   左下:走向世界(雕塑)  田金铎  右:大草原(雕塑)  吴为山


上海滴水湖中国名家主题雕塑园在众多雕塑家和有关机构的支持下,通过捐赠性收藏,共陈列展示了100件反映时代特征的优秀雕塑作品,成为一座融合了艺术之美、历史之美与自然之美的“24小时户外美术馆”。无论是游客,还是住在附近的居民,都可以近距离走在滴水湖环湖景观带的步道上,欣赏这些复制、放大的经典雕塑作品,亲身感受雕塑艺术带来的震撼之美或祥和之美。这一项目也成为近年来成功的公共艺术案例之一。




公共艺术的制度化和可持续发展

孙振华

应该承认,到目前为止,我们的公共艺术发展仍处在强调速度,强调数量,强调体量的粗放型的阶段。它带来的直接问题是部分公共艺术的质量低劣,这一点,社会上有过不少讨论。

问题仅仅出在质量上吗?质量的背后,实际是公共艺术建设机制的不完善。质量低劣和制度缺失是有因果关联的。

公共艺术不同于一般艺术品,它除了是审美产品,还是公共产品;它一方面要遵循艺术创作的特殊规律,同时,又要通过建章立制,保证社会公众利益的最大化,体现公共艺术应该满足人民群众根本需要的宗旨。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通过行之有效的公共艺术的建设制度,从作品的遴选、评审、建设、验收、管理、维护等一系列流程中来规范公共艺术建设,就显得至关重要。它既要照顾和尊重艺术家创造,又要维护公众利益,尊重城市的规划,尊重地方文化,尊重老百姓的审美感受。

例如,一个城市到底应该请谁来进行公共艺术创作,就是公共艺术实践中经常碰到的一个棘手的问题。一个拥有各种荣誉和头衔,知名度高的艺术家,是不是最应该获得公共艺术的创作资格?

在公共艺术创作中,有的艺术家更着重于服务公众,为公众代言;有的可能更侧重于个人化艺术表达;一个人名气大,不一定代表他就必然能做好面向公众的公共艺术作品。还有,名气大,享誉国际的艺术家不一定适合为地方、为社区创作出受当地居民欢迎的作品。原因是,公众固然不排斥具有普遍性的公共艺术,但是对许多社区居民而言,他们可能更愿意接受有地域特色、有城市记忆、会讲“方言”的公共艺术……在这种情况下,往往在地的艺术家或许更能胜任。

如何才能为特定的城市和社区选择出最合适它的公共艺术家?这就需要制度创新,在考虑艺术创作特殊性的情况下,制定出更具体、更合理、更有操作性的方法。例如,通过公共艺术的规划,在题材和内容上,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区块、不同功能的需要,进行不同层级的轻重、主次划分;在公共艺术的准入、遴选、评审中,既要有社会各界参与的公共决策、咨询机构的主导,又要采取民主的方式,保证在公共艺术建设的全程,公众能够有效地参与和介入,充分表达意见;同时,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审批也不能缺位,必须依据必要的流程依法办理……显然,这些方面对公共艺术的建设机制提出了新的要求。而公共艺术也只有依靠有效的制度,才能满足公众的需要,创作出高质量的作品。

另一个与之相关的问题是,在生态文明的背景下,公共艺术是否能做到可持续发展,也是目前大家所关心的焦点。

公共艺术只有恰当、合适、环保,才能保证其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公共艺术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破坏生态、损害地方风貌作为代价。

公共艺术的建设本身是消耗性的,它耗能、耗材,而且它所消耗的自然资源很多是不可再生的。以汉白玉材料为例,中国古代留下了那么多精彩的汉白玉石雕,但现在,北京故宫汉白玉的主要供应地房山、河北曲阳等地,优质汉白玉几乎开采殆尽。可以预料,将来汉白玉可能成为中国雕塑材料的绝唱,成为一个美丽的传说。

为了公共艺术的可持续发展,从现在起,就要大力树立生态公共艺术的概念,在公共艺术的观念和材料选择上,在与环境的关系上,在体量和尺度上,都要倡导生态的思想,选择生态化的发展思路。这就要求艺术家以及城市管理者摒弃“以大为美”“盲目攀比”“恶性竞争”的做法,选择更温馨的方式,更宜人的尺度,更亲切的形态走进城市,走向公众。

当人们为公共艺术的高歌猛进额手称庆的时候,它背后的制度建设和可持续发展问题理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公共艺术本意是服务公众、美化城市,但如果忽略这两个问题,有可能适得其反,带来始料不及的后果。

  (作者系四川美术学院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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