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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恳实干勇担当 创新奉献促和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03  浏览次数:179502
核心提示:  商城县司法局丰集司法所罗本勇先进事迹材料 罗本勇,中共党员,1975年3月出生,现任河南省商城县司法局丰集司法所所长、商城县司法局基层股负责人。大学毕业后,罗本勇一直扎根基层从事司法行政工作,面对群众,

  商城县司法局丰集司法所罗本勇先进事迹材料

      罗本勇,中共党员,1975年3月出生,现任河南省商城县司法局丰集司法所所长、商城县司法局基层股负责人。大学毕业后,罗本勇一直扎根基层从事司法行政工作,面对群众,他始终秉承着忠诚履职的理念,立足岗位、兢兢业业的维护着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辖区的和谐安宁与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赢得了百姓的高度赞扬,也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2006年至2021年,他每年都被丰集镇党委、政府评为“优秀共产党员”或“先进个人”以及“五好”政法干部;2007年至2021,他每年都被商城县司法局评为“优秀司法所长”或“先进个人”;2012年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调解标兵”;2013年7月被县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3年10月被县委政法委评为“十佳五好”干警;2016年1月被河南省司法厅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2016年7月被信阳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平安建设先进个人”;2016年8月被县文明委评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工作者”;2011年、2017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五五”、“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2019年3月被信阳市司法局评为“2018年度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工作者”;2020年9月被商城县委政法委评为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2021年3月被商城县县委、县政府表彰为全县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2021年5月被信阳市妇女联合会表彰为“信阳市家庭工作先进个人”。
  
  勤于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从事司法行政工作要求很强的专业性,必须具备较强的法律专业知识。而非法律专业毕业的罗本勇,为了干好工作,只能边干边学,每次出差或到县城开会,他总是抽空到书店转转,看看有没有自己需要的法律书籍。那时候工资很低,他总是省吃俭用,但遇到喜欢的书籍,不敢多贵他都要买回来彻夜钻研。用他家属的话说:“真不知道那些破书有什么好看的,他每天除了工作,就是把自己关在屋里看书,家务、孩子一律不管,有时候气的真想一把火把那些书都烧掉!”
  
  不仅如此,罗本勇参加司法行政工作伊始,为了学懂弄透一个法律问题,经常骑着摩托车到城关请教专业人士,然后再返回工作岗位,利用学习到的知识为群众答疑解惑。
  
  通过这么多年的努力,罗本勇终于熟练掌握了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很多法律难题他都能一一化解,并且在2006年通过了河南省司法厅组织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考试,把自己从一个法律的“门外汉”变成真正的行家里手。
  
  扎根基层,化解矛盾,筑牢“第一道防线”
  
  商城县丰集镇下辖16个行政村,群众法治意思淡薄、各类矛盾纠纷不断,罗本勇经常走村入户,充分发挥不怕苦、不怕累、不怕麻烦的工作精神,用心、用情帮助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
  
  2020年3月,丰集镇张寨村的王某某骑电瓶车进城路过油坊店小学时与李某某相撞,导致李某某肋骨骨折、股骨受伤有裂缝。事故发生后,双方情绪激动,且召集了大量亲朋,随时可能发生群体肢体冲突。正在吃饭的罗本勇知道情况后,立即放下饭碗,迅速赶到现场,及时安抚双方情绪,并让双方各自选出代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调解方案。但双方在赔偿数额上分歧较大,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罗本勇没有放弃,而是对事故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积极向双方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赔偿项目、赔偿标准、计算方法等。经过两天的耐心工作,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有效化解了一起因交通事故纠纷很可能引发群体事件的问题。
  
  2020年9月16日,正在郑州参加省厅培训的罗本勇接到群众电话,称有人因工死亡,需要司法所进行调解。他没有犹豫,连夜从郑州赶回了丰集镇。第二天,当罗本勇准时出现在调解现场时,大家都很惊讶。罗本勇却表示:“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干基层工作的就是为群众服务的,我们能解决的事情决不能推脱。”最终,在他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在第二天就达成了协议,从签订到履行仅用一天时间。
  
  类似于这样的调解案例不胜枚举。多年来,罗本勇始终认真履行职责,每一起纠纷都认真对待、不拖延,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二十多年来,他共参与和直接调解的案件达1600余件,调解率达100%,调成率达98%以上,没有因调解不及时或引用法律条文不正确导致矛盾激化或民转刑事件的发生。他带领的丰集司法所开展的人民调解工作多次被《党的生活》、《科学发展观》等报刊杂志所报道。
  
  规范严谨,扎实开展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


     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方面,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社区矫正法》的相关规定,对辖区所有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严格监管教育帮扶,并根据每个社区矫正对象的具体特点,制定矫正方案,在档案管理方面做到了一人一档,并严格按照规定完善工作档案,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辖区未出现不假外出、脱漏管等现象;在安置帮教工作中,积极协调各村委会,对比较贫困的刑释解矫人员,开展帮扶工作,并且每隔3个月都要对刑释解矫人员进行走访,并让村委会出具走访证明材料,存入了安置帮教档案中,做到了一人一档。
  
  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营造和谐安定社会环境


      从2006年开始,罗本勇每年都会按照要求,深入到全镇20所中、小学校及基层群众中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每年发放《公民常用法律指南》宪法等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本,普法受教育人近5000多人,全面提高了全镇学生及群众的法律知识的普及率,使学生和广大群众掌握了许多常用的法律知识,受到了广大师生及群众的一致好评。
  
  在罗本勇的带领下,丰集司法所开展的普法宣传工作曾多次被河南法制报、河南经济报、法制商城等媒体报道。罗本勇先后在2011年、2017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五五”、“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
  
  严于律己、廉洁从政,始终把集体利益放在首位


     罗本勇始终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做到不占不贪,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党性意识,树立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做好自律工作。不断加强和完善丰集司法所的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始终强调基层调解工作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共产党员,他心系群众,心系集体,长期扎根于基层,深得同事的尊重和百姓的爱戴。
  
  星光不问赶路人,时光不负有心人。罗本勇和他带领的丰集司法所将以其火热的心、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尽心尽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宣传法律知识,培养基层人民调解力量,为辖区的社会稳定与和谐继续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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