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法制 » 正文

方城县公安局 破获一起涉企案件追回赃款十四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5-28  浏览次数:177232
核心提示:  日报头条河南南阳讯(耿富安):5月25日上午,方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将破获一起涉企案件追缴的赃款140000元退还给东嘉牧业公司负责人刘某珊,收到“东嘉牧业公司”赠送的“人民卫士为民除恶”锦旗一面。    2021

  日报头条河南南阳讯(耿富安):5月25日上午,方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将破获一起涉企案件追缴的赃款140000元退还给东嘉牧业公司负责人刘某珊,收到“东嘉牧业公司”赠送的“人民卫士为民除恶”锦旗一面。
  
  2021年3月22日,方城县公安局接到移交线索称:方城县杨集镇崔洼村民兰某阳对东嘉牧业公司进行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收到交办线索后,方城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责成局刑警大队迅速组织力量办理,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
  
  经查:自2012年8月起,东嘉牧业公司在方城县杨集镇崔洼村开始建设养猪场,2014年春季建成投产后,又以每亩每年1000元的价格承包崔洼村土地265余亩用于种植青饲料和处理有机肥,后因租赁土地上种植农作物和输送有机肥管道发生破坏和丢失,2019年11月5日,公司将265亩土地中的230亩以每亩每年400元的价格以签订合同的形式转租给了该村村民谢某。兰某得知该消息后,威逼该公司与谢某撤销合同再以同样价格转租给其本人,要不不让养猪场排放有机肥,养猪场也干不成,公司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包赔谢某一万元违约金后与谢某撤销合同,又于2019年11月7日以同样价格将公司230亩土地转租给兰某,同时将养猪场排放一池有机肥12000元费用的工作也承包给了兰某。2021年3月份,东嘉牧业崔洼养猪场蓄粪池内的有机肥需要向外排放时,公司找到兰某让其排放,兰某以排放这池有机肥风险大、污染环境为由,向公司索要烧毁200亩小麦每亩1500元家的价格包赔其30万,后公司派人找其协商后将30万降至28万,若不支付该款项就不让养猪场排放有机肥。后东嘉牧业公司被逼无奈,只能按照兰某的要求先支付给其14万元现金。
  
  目前,犯罪嫌疑人兰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方城县公安局依法提请方城县检察院批捕后执行逮捕,涉案资金14万元被追缴并退还东嘉牧业公司。
  

  上图:5月25日上午,方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将追缴的14万元赃款退还给东嘉牧业公司负责人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