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舞台艺术创作水平不断提升,在审美欣赏、价值传递乃至哲理思考等多个层面发挥重要作用。然而与此同时,贪多求大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特别是恰逢重要时间节点的主题创作,贪多求大倾向尤其明显。
所谓贪多求大,首先表现在题材内容上。不少作品热衷于描写大事件、追逐大热点,追求所谓的视野博大、意义重大。部分艺术团体在社会事件、有关政策发布不足一个月,就将其提炼、转化、改编成了戏剧、戏曲作品,甚至在作品中大量使用相关文件原文,仿佛唯有如此才能显出作品的重大价值。这类作品看似快速反应,一切往“大”上靠,实际上是漠视艺术创作规律、自以为是的小聪明。
艺术创作应当以人民为中心,应当代表时代风貌、引领时代风气。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艺术创作就是简单化地写大事、说大话,真实发生的大事不见得适合艺术改编,而大话、空话更是为观众所厌烦,作品、人物动辄“慷慨激昂”,其实脆弱虚伪,根本谈不上引领风气,反而将观众拒于千里之外。
事实上,艺术作品之重大意义与题材内容之“大”没有必然联系,而更有赖其现实关怀之深沉、思想主题之深刻、审美眼光之独到、艺术表达之精湛,与其奢谈包罗万象,不如追求以小见大,许多成功的艺术作品都是通过对人物的深刻开掘、对典型事件的深入剖析、对情感逻辑的准确把握而被观众认可,其所承载的价值入脑入心并非来自口号的灌输,而是来自审美的共情。一厢情愿说大事,不见得是艺术。
舞台艺术创作的贪多求大还表现在对艺术形式的厚此薄彼,盲目追求“造大船”上。近年来,大型歌剧、舞剧成为舞台艺术创作中的明星,不少艺术院团以能够排演综合性、大体量的歌剧、舞剧而自我标榜,仿佛这是彰显院团水平的唯一标志,甚至一些地方戏作品也尝试歌剧化、舞剧化。久而久之,一些不具备排演歌剧、舞剧条件的院团也开始勉为其难,其艺术质量可想而知。这样的做法不仅造成时间、物力、人力资源的浪费,也使得演出市场出现同质化苗头,反而淹没了院团的艺术个性和独特品牌。
诚然,歌剧、舞剧的艺术品位、价值毋庸置疑,排演一部歌剧、舞剧也的确不易,但绝不能简单定性“演歌剧、演舞剧就等于水平高”。体量大小与水平高低是两回事,一台歌剧或一台舞剧并不必然地比一台晚会、一幕小戏价值更大,关键的问题在于是否将特定艺术形式的特色、优势发挥出来,是否做到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对于院团来说,盘活自身资源、量体裁衣比赶鸭子上架、强行求“大”更有可能冲击艺术高峰。倘若为了排一部“大”作品,主创、主演全靠“外借”,那么作品排出来了,能有多少机会把来自四面八方的演职人员凑齐演出呢?“外借”的名导演、名主创、名演员赶场轧戏,有多少精力能真正花在排好一部作品上呢?这样搞创作对院团发展又有多大好处呢?投入大量成本,给院团留下了什么呢?这都是值得考虑的问题,而艺术以外的因素和诉求的介入,常常令上述问题变得尤为错综复杂。
舞台艺术创作贪多求大,还体现在舞台包装、表现形式上。不知从何时开始,各种舞台艺术门类都出现了追求人多势众的作品,乃至人数不够、舞美来凑,舞台上永远要热热闹闹、满满当当。如果说不顾时代、技术的发展和剧场、舞台的大小而一味死守“一桌二椅”未免过于极端,那么太过强调大场面和声光电的运用,想方设法占满全部舞台空间,显然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笔者常常在“热闹非凡”的演出中窥见创作者的无力感,他们仿佛不知道怎样能够吸引观众的眼、抓住观众的心,又仿佛担心自己落在了技术的后面,于是各种手段一拥而上,如同乞儿炫富。然而,比人数多、技术强更重要的是一部作品的“基础设施”,即故事、人物、情感、思想,所有外部手段都应该为“基础设施”服务,否则便不如不用。纵观成功运用技术手段服务艺术创作而为人称道的作品,无一不是“基础设施”过硬的作品,这类作品对技术、人员的运用反而表现出极强的选择性和克制感,这一点很值得注意。
总而言之,贪多求大往往适得其反,恰到好处才可能登峰造极,艺术讲究的就是个分寸。创作者、管理者都应当端正认识、磨炼技艺、懂得取舍,当然,前提是陶治好自己的心,先把杂念清除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