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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微信购物需警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12  浏览次数:186403
核心提示:  由于受疫情影响,大家减少了出门购物的频次,刷朋友圈、刷短视频、看直播带货,点击购物车链接购买的消费者增多。当导购员变成随时可以与消费者直播见面的“网红博主”后,在互联网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在微信

    “3•15”消费提示▏直播带货、微信购物需警惕

      由于受疫情影响,大家减少了出门购物的频次,刷朋友圈、刷短视频、看直播带货,点击购物车链接购买的消费者增多。当导购员变成随时可以与消费者直播见面的“网红博主”后,在互联网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在微信朋友圈卖生活用品、国外奢侈品代购、减肥美容养生等产品的内容屡见不鲜。网购成了目前重要的消费模式。
  
  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商丘市市场监管局、商丘市消费者协会郑重提醒消费者,直播带货、微信购物存在以下风险:
  
  一、目前网购缺少第三方担保机制,也缺少对微商、电商的信用评价机制,钱款一旦进入对方账户将对商品售后缺少约束力,易发生卖家毁约不发货或延迟发货等情况,消费者如若对商品不满意也很难进行退货或申请售后保障。
  
  二、产品质量货不对板,“卖家秀”与“买家秀”差异大,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权益受损严重。
  
  三、消费者获取经营者及商品信息受限,经营者无需实名注册、无信用担保、无交易门槛,商品的质量、来源、渠道、价格等信息的真实性存疑,发生纠纷时消费者追责难。
  
  四、消费纠纷多牵涉异地商家,地区跨度大,消费者举证难,维权成本高。
  
  消费者在网购前,应选择制度完善、信誉良好的网站、和APP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活动;购买时,多浏览已售商品评价,谨慎购买与市面售价过于悬殊的商品;交易中,要保留证据索要发票;收货时,要当场认真验货。当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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