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服务惠民生、系民意,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公共文化服务真正落到实处,实现便民利民,有赖于健全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支撑。当下,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向创新发展的道路不断迈进,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中,公共文化建设在社会力量参与、优化运行机制、创新服务方式、促进文化与科技融合等重点领域不断发力。
今年全国两会上,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该如何提质增效、实现跨越式发展,也成为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
▲ 张海宁 制图
公共文化服务应线下线上双轮驱动
疫情之下,公共文化云平台释放出强大的潜力,公共文化的数字化通过云平台的探索受到广泛关注。线上线下平台相辅相成,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美术馆馆长吴为山一直关注云展览、云课堂等的发展。他认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常态化对于美术展览,包括公共艺术教育等方面最重要的影响,就是推动了美术馆资源通过云平台进行更好的传播。
“因为中国美术馆场地并不大,所以过去一个线下展览年参观人次最多有110万,而现在线上的展览能有近400万人次甚至能达到上千万人次观看。过去请杨振宁先生、余秋雨先生到中国美术馆讲课,现场最多也就容纳150人到200人,可是我们推出云课堂之后,300万是最基本的点击量。这是未来美术馆加强传播的一种重要途径和方式。”吴为山说。
全国人大代表、娄底市艺术馆戏剧专干彭祁也看到了云平台的发展契机。彭祁说:“也许是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让云平台的作用更加凸显,但实际上,随着信息化的进程,云平台本身一直在逐步建立、健全。在疫情初期,全国公共文化场馆实施闭馆,线下服务暂停,但人们对文化的需求不会因疫情而停止,那么该如何满足人们的文化需求?云平台的建设正好弥补了线下服务暂停后文化供给的不足。”
虽然,线上服务可以突破空间的限制,进行更广泛传播,但其体验感还无法媲美线下,对线上服务的探索还需要用些心思。
以美术展览为例,吴为山向记者介绍,线下展览观众可以零距离接触原作,可以看到作者的笔墨、用笔,甚至能身临其境地感受到斧劈刀砍的节奏。但是线上观看只是评论的、图像的,如果要达到线下的观看效果,还需要加解说、配音乐,结合作品进行解读。
2020年,中国美术馆召集本馆具有高级职称的青年专家学者作为志愿者为馆藏经典作品撰写讲解词、录制导赏视频。从前期策划,到后期配乐,举全馆之力打造了60集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制作精良的《中国美术馆藏经典作品》,成为“云”美育、“云”志愿服务的代表性项目。该项目一经上线便获得热烈反响,经学习强国等平台发布,总观看量高达817.4万。
疫情的发生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方式进行变革,以前以线下为主、线上为辅的模式正在转变,云平台的发展正在成为公共文化服务未来的趋势。吴为山认为,随着疫情防控的常态化,美术馆的线下展览和“云展览”“云会议”等线上活动并存将会变得更加常态化,这可能会激发或启发更多的艺术创作者、研究者不断创新我们的艺术传播、艺术展览的形式,加强对新媒体时代艺术生产机制的研究等。
彭祁也认为,公共文化服务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将是一个大趋势,二者双轮驱动,相得益彰,将助推公共文化服务向纵深发展。
文化馆总分馆建设需注重资源下沉
乡镇综合文化站集宣传教育、文艺娱乐、科普培训等多种功能于一体,是服务于当地农村群众的综合性公共文化机构,在统筹城乡文化发展、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乡镇综合文化站的盘活主要靠文化馆总分馆制。当下,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尚有明显差距,总分馆制如何更好地为农村服务?
彭祁表示,客观地说,我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区域差距特别是城乡发展不平衡的状况仍然存在,如何使乡村也能享受城镇同等水平的公共文化服务?总分馆制是一条很好的途径。文化馆实行总分馆制,目的是改变“设施孤岛”现象,实现各级文化馆上下联通、共建共享,本质上是文化馆组织体系的再造。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艺术研究院曲艺研究所所长、中国曲艺家协会副主席吴文科认为,作为一种思路设计及工作布局,各地按照行政区划搭建的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三级服务网络,使得优质文化资源得以集纳聚合和放大扩散,并通过多元化的服务方式,既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公共文化服务中来,又丰富了总分馆的工作结构和资源内涵,是公共文化服务共建共享的重要创新性抓手。
利用总分馆制激发乡镇综合文化站的活力,为农村、农民带来更好的服务,首要面临的问题就是资源的统筹。
在彭祁看来,文化馆实行总分馆制,重点破解的问题是让分馆“强起来”,通过总馆输入优质资源,扩大分馆的服务总量,更好地发挥分馆对基层的辐射功能,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通过总分馆制建设,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比如,乡村的老百姓不可能经常来城镇参加文化辅导课,但通过总分馆制,将优质的课程直接送到乡村,相当于上“网课”。
吴文科认为,在总分馆的建设中,除了要注重高质量,还要注重高效能。比如在服务内容的配置与提供上,要特别强调资源下沉,让真正优秀和最新的文化成果,及时传递到基层百姓面前。为此,就要充分利用网络传播优势,强化资源质量,丰富服务内涵。再如,邀请全国一流的专家学者和艺术家,录制艺术普及和技能培训等的讲座辅导课程,并在云平台发布,让基层特别是偏远地区的广大群众,可以及时便利地听到和看到这些优质内容,从而将总分馆制的机制优势和服务效能最大化,发挥总分馆制的作用。
示范区后续建设要紧扣地域文化特色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是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的一项战略性文化惠民项目,承担着为我国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提供示范的重要任务。2011年至今,共有四批示范区城市进入创建资格名单。
吴文科认为,示范区建设要创新发展很难,但创新之后的“示范”是从工作思路、管理手段和服务意识上进行示范,而不是简单表象地从内容生产上进行示范。所以,示范区创建要特别注意对示范意义与效能的理解。特别是在具体内容的建设上,千万不能搞同质化,而要紧扣自身地域文化的特色去切入,“千人一面,万人一腔”,只会带来文化的消解,无法形成真正具有启示意义的典型格范。所谓“学我者生,似我者亡”,只有从内容生产上进行深度挖掘,体现本地特色、树立文化自信,才能形成既适宜本地发展又足以启示他者的公共文化服务格局。
在当前文旅融合的大背景下,示范区创建也需要在这方面下功夫。在吴文科看来,文化与旅游各有不同的性质与功能,二者是并列关系,不是偏正关系,要辩证看待,正确把握。换句话说,文旅融合,能融则融,应融尽融,但不能为融而融。尤其不能将文化工作旅游化,变异成旅游的附庸。除了自然风光,文化是旅游最为核心的资源。文化首先是目的,然后才是丰富旅游资源和促进旅游发展的手段。离开了文化,旅游就失去了灵魂。但文化需要积累和建设。文化是水,旅游是鱼,失去文化的涵养,旅游将会无所附丽。因此,文化建设首先要做的是丰富文化资源。同时,旅游也应注重反哺文化,二者有机融合,良性互动。有些为追求短期的旅游收益忽视乃至消解文化积累的做法,应当予以警惕。
社会力量参与须有制度保障
近年来,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但在公共文化服务中发挥的作用仍显不足。
这正是四川省政协委员、成都市音乐家协会主席马薇今年的四川两会提案重点。
马薇告诉记者,以四川省成都市级文联系统联系管理的音乐、美术、书法、摄影、戏剧、舞蹈、曲艺等各个专业协会为代表,专业协会组织几乎汇聚了四川各地市州乃至文艺界顶尖的文艺人才。但这些协会都属于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存在的问题和所受限制颇多,难以放开手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一是没有固定经费,特别是文艺创作专项经费;二是没有场地,办展览展演、讲座会议等活动,只能花高价租场地;三是没有专职人员,协会内工作人员大多由协会主席、副主席或秘书长兼任,大家的精力都是有限的。”马薇感慨,许多协会工作人员、会员多年来全凭对文艺事业发展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在自发自觉地作贡献。
马薇谈到,受社团本身属性限制,每年仅能依靠市级文联从有限的经费中支持一部分用于文艺创作和文艺活动的开展。一方面公共文化服务需要大量优质文艺作品,另一方面专业协会组织找不到抓手,缺乏相应衔接,长此以往,还可能造成本地优秀艺术家的流失。
因此她建议,首先,市级财政每年划拨固定经费专款用于扶持市级文联所属的非营利性专业文艺社会组织,以便开展文艺创作及文艺活动。同时,该笔经费根据相关政策需要和地方财政收入情况,逐年递增。
其次,在经费划拨、使用方面,充分尊重和遵循文艺规律,以及考虑社会组织的特殊属性,在政府采购、票据提供、税务等各环节上给予最大化便利。“比如在政府采购时,适当调整供应商资格认定,允许非营利性专业文艺社会组织参与,适当减免社会组织参与政府文化服务的相应税务等等。”马薇说。
再次,统一整合省、市公共文化设施资源,应该充分考虑公益性演艺、赛事、讲座与特殊性展演项目场地租用与使用的矛盾。她建议国有或国有资本控股的演出场馆,比如四川大剧院、云端音乐厅等,每月可安排2至3场,交由在民政部门注册、文联(文化)部门业务主管的非营利性专业文艺社会组织举办公益性演艺、讲座、赛事与特殊性展演,除适当收取电费、清洁费等必要费用外,均在场地租金上给予减免,以此有效降低非营利性专业文艺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成本,让社会组织能在公共文化服务中发挥生力军的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图书馆研究馆员、紫金文创研究院研究员刘忠斌认为,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效能,需要社会力量参与进来,创新参与方式,开辟新格局。他建议,打造公共文化服务与商业运作互惠合作模式。
首先,支持跨界合作,打造文创周边。将公益性的文化服务资源同经营性的文化创意产业资源利用数字化进行整合,借助文化企业的高质量人才和专业技术,提高文创研发水平,让具有特色、有创意的文化衍生品进入商业流通领域,实现文化创意产业的再扩容。
其次,兼顾群众的精神需求与消费结构。在将公共利益放在首位的前提下,在图书馆等公共服务场所建立多样化的功能服务区,如主题咖啡厅等,满足不同的读者需求。
最后,重视对文化创意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互联网+”时代,复制和传播更加便利,因此,要争取更广泛的政策支持,制定更完善的文创领域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保障数字化发展中文化创意产业与商业合作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