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会员贵州活动系列报道之八
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建议
民进贵州省委
近年来,我省在加强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基层社会治理的权责清单、经费清单、购买服务清单、群众自治性组织以及信息化、大数据化等内容趋于完善,但仍存在一些影响基层治理效能的因素、难点、堵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层治理理念不够深入,重管控轻服务。将主要精力放在应付上级下派的任务上,缺乏为广大农民提供公共服务的动力,改善民生的办法不多,群众满意度有待提升。
(二)基层治理体系不够健全。村、居、社区的法律定位及职能不清晰;村、居、社区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不够,凝聚居民和服务居民的能力逐步下降。
(三)乡、镇、街道基层治理的人才匮乏。基层工作人员数量严重不足,知识结构、年龄结构老化与基层工作繁重复杂的矛盾日渐突出;在人、财、物方面不能保障,工作推进难度增大。社区网格员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工作停留在人口数据录入、出具证明、维稳等管理工作上,很大部分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开展工作。
(四)治理管控不够精准,对城乡发展的伴生风险预见性不够,对新生事物的敏感性不强,主动跟进不够,运用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不足。以居(村)委会为平台的治安防控网底没有真正形成,对辖区内流动人口、重点特殊人群等底数不清,“平时不掌握,急事瞎应付”。
(五)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工作相互不衔接,多头指挥,政出多门的现象挤占了基层工作人员的大量精力,进一步加大了基层治理的难度。职能部门数据共享程度不够。各部门存在众多信息化、电子政务系统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治,基层重复录入数据、重复采集数据的情况依然存在。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提出以下建议:
(一)做好顶层设计,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从上自下加快推动各职能部门信息化、电子政务系统的整合。针对群众,建立统一接入平台或APP,实现“一次录入、多方使用;一个接入平台,各部门分别响应”的效果。探索基层社会治理的1+5+N工作格局,即以12345公共服务平台为基础,建立社会治理综合服务总平台,以综治、维稳、信访、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为重点,各职能部门开展联动共治。二是重点推进市、县、乡镇(街道)、村(居)四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综治中心的运行机制,完善首问责任制度、协作配合制度、工作例会制度、情报报告制度、应急联动制度、考核评价制度、网格化管理制度、群众工作制度等制度。实时把握群众公共服务诉求,健全公共服务评价机制,畅通群众对民生事项、公共服务办理情况评议评价渠道,为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职能精准的公共服务。
(二)适当增加基层(特别是村、社区)的人员编制、报酬及福利待遇,以吸引有文化的、年轻的、专业的人员到基层工作。切实为基层减负,将基层工作人员的手脚从材料中解放出来,下沉到村组中,切实为民服务解难题。
(三)提高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健全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完善非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基础上,建立乡镇街道“一站式”解决纠纷的实体平台和在线平台,大力解决信访积案和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四)发挥村民、居民主体作用,深化基层群众自治。
做实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村民议事会,强化村民小组自治功能,推进协商议事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强化村务监督,建立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明确基层自治组织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及协助政府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全面推进居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促进政府治理与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五)健全制度,整合各方力量服务网格。提升网格员待遇,加强管理和培训。定期分析网格反馈各类数据问题。引进企业服务团队,采取有偿服务的方式进一步拓展为居民服务的领域和范围。建立职能部门网格定点联系人员等相关制度,完善互评机制,将互评结果纳入单位或个人的年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