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加强对检察官执法司法办案活动的监督管理,强化检察官办案主体责任,提升司法公信力,三穗县检察院采取四项举措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强化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提升办案质效。
一是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执法办案活动受监督成为常态。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案件评查办法》,充分利用案件质量评查系统,采取随机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等方式,每季度对已办结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至少开展一次评查。评查人员通过逐案查看电子卷宗、检察内卷、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等方式,从处理决定是否正确、司法行为是否规范、文书质量、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操作规范等方面开展评查,按照评查标准和评分表进行评分,并提出评查意见。
二是探索建立以“三书比对”为重点的一审公诉案件常态化监督机制。“三书比对”是省人民检察院今年提出的一项旨在强化办案监督的创新举措,是指对一审公诉案件中侦查机关的起诉意见书、检察机关的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审判机关的判决书进行比对,主要是对认定的犯罪事实和情节、认定罪名等是否存在差异进行比对。为贯彻落实好该项创新举措,该院将检察机关的比对文书扩展至审查报告、量刑建议书等法律文书。
三是强化案件流程监控,对执法办案进行动态监督管理。如果说案件质量评查和“三书比对”是对执法办案事后的监督,那么案件流程监控就是对事前、事中的监督,包括案件受理、强制措施、涉案财物处置、文书制作使用、办案期限、诉讼权利保障、案件移送、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案件信息公开等各个方面。
四是强化结果运用,以评促学、以评促改,持续提升办案质效。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三书比对”、流程监控只是手段,加强结果运用才是提升办案质量的关键。对于在案件质量评查、“三书比对”、流程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业务部门和承办人学习整改,举一反三,重大程序或实体问题按规定上报院领导和检务督察部门,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直接与检察官司法业绩考评挂钩。(舒彩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