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大决战:贵州大扶贫系列报道之一百一十六
贵州三穗县:法治扶贫助推脱贫攻坚
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贵州三穗县以注重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脱贫攻坚,以“法治扶贫”为载体,为高质量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法治扶贫成为脱贫攻坚战的强力助推器。
一、 法治扶贫激发内生动力
贵州三穗县坚持把提升群众内生动力作为实施精准扶贫的有力抓手,充分发动脱贫攻坚9个乡镇战区、90个村级指挥所和全体结对帮扶干部,通过普法宣传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开展法律服务维护群众利益、依法打击深化群众教育,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不断提高,提振了贫困群众脱贫的信心和勇气,法治的灵魂缓缓融入贫困群众肌体和血脉。通过法治扶贫引领乡村治理,增进党群干群关系,脱贫攻坚大政方针得到乡亲认同。乡亲们“宁愿熬、不愿干”的等靠要思想逐渐消除,逐渐从“要我脱贫”“要我发展”“不得不变”的思想禁锢中解放出来,变成了你追我赶、不甘落后的“我要脱贫”“我要发展”“人心思变”的思想转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明显增强,截止2020年6月,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6140户62428人全部减贫摘帽。
二、数措并举加强乡村治理
抓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发挥普法宣传教育的传播效应和带动效应,把法治宣传与脱贫攻坚结合起来,发动全县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网格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和法治扶贫工作队,进村入户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用身边案、新发案、典型案进行现场普法、以案说法,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教育引导贫困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强化政策宣讲、法律宣传、教育及道德引领,通过召开支部会、党员会、群众会、院坝会等形式强化政策宣讲、法律宣传、教育及道德引领,重点宣讲党和国家脱贫攻坚、社会保障、乡村治理等政策,宣传土地承包、继承、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侵权责任、劳动合同等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把相关政策法律和扶贫措施讲清楚、讲明白、讲到位,使贫困群众知晓自己的权利义务。引导群众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切实提高法治扶贫意识和依法治贫能力,把法律法规知识送到群众家中,融入群众生产生活,使贫困群众不仅在物质上脱贫,在法治观念上也“脱贫”。
强化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对贫困人口法律需求应援尽援,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做到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确保贫困群众的法律诉求能够及时、高效解决。全县有法律援助办案单位5家,法律援助执业人员33人。2018年以来,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449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95件。重视案件办理效果,开展案卷质量评查和援助案件回访工作,通过当面了解、电话回访、开通4612348法律服务专线等方式,听取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使法律援助保护弱势群体更加深入人心,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村居法律顾问定期开展普法宣传、提供涉法事项法律服务、参与产业合作洽谈等,从法律层面为贫困村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等护航。通过法律顾问的参与,引导村居提高自治管理法治化水平,逐步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内公共事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村民合法权益、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格局。各村法律服务工作室外显著位置悬挂法律顾问公示牌,公布法律服务内容、法律顾问照片、执业机构、联系电话和监督电话等方便群众咨询,免费提供法律意见,最大限度满足了群众法律服务需要。指导村居修订和完善村规民约,提升村级自治能力,引导群众摒弃陈规陋习,促进乡风文明和公序良俗建设,乡村环境持续向好。不断深化以法治村、以德治村,积极引导群众养成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促使全体村民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树立文明乡风。
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依托人民调解组织和驻村干部、第一书记,深入村组排查各类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倾听群众心声,努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全县共有人民调解组织115个,人民调解员562名。助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服务工作,在易地搬迁安置点建立了6个人民调解组织,并组织新入职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致力化解易搬小区矛盾纠纷。2018年以来,全县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965起,调处932起,调解成功889起,调处成功率95.39%,拟落实调解个案补贴13.98万元。
三、依法处置提供坚强保障
实施“法治扶贫”工程,聘请公检法司法、乡镇退休干部组建9个乡镇政策法规宣传队,深入村组开展法治扶贫宣传教育工作。公检法司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打击扶贫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及《关于严厉打击不赡养老人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通告》,联手打击扶贫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法治扶贫期间,全县发放《三穗县法治扶贫指南》2万余册,走访意见户920户,教育说服群众3763人,化解矛盾纠纷809起,打击整治不法行为23起,行政拘留13人,训诫32人,清理麻将点53处。通过开展法治扶贫,打击农村赌博风、滥办酒席风、争当贫困户以及无端生事、不赡养老人、不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等行为,整治歪风邪气,营造文明向上的良好风气,为全县顺利通过省及国家的评估验收,实现整县“减贫摘帽”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龚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