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正安检察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全国文明单位
11月20日,中国文明网发布《中央文明委关于表彰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及新一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的决定》。正安县人民检察院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自创建文明单位以来,正安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工作总要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进、落实、提升”工作总基调,以检察文化建设为基础,以改进检察工作方式为动力,以强化监督机制为保证,全院上下团结一心、开拓奋进、扎实工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都按照预定目标,有了新的发展。
业务指标
2020年,正安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强化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服务保障大局为主线,以过硬队伍建设为保障,以“检察新长征,最美遵义行”基层建设年专项行动为契机,着力实施“吉他检察”、“坝区检察”、“护童检察”三项民生检察工程,全力服务保障正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2019年累计投入帮扶资金 45 万元,协调项目资金200多万元,极大改变了所挂帮村的村容村貌,帮助454户贫困户实现稳步脱贫目标。
二是依法打击侵害农民利益、破坏农村生产、骗取农业扶贫资金等犯罪案件109件,起诉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件。
三是与县扶贫办建立脱贫攻坚领域司法救助衔接机制,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贫困户开展司法救助13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1.4万元,同比增加 300%。
四是利用“学习强国”“法宣在线”“检察教育云平台”等网络学习平台和开展“三会一课”、集中研讨等活动,把学习研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日常工作。
五是认真履行批捕、起诉检察职能,其中2020年上半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普通刑事犯罪51件80人;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39件57人,不批捕和决定不捕30人。共受理审查起诉185件286人;经审查,决定起诉92件171人,共决定不起诉83件9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