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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大决战:贵州大扶贫系列报道之九十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0-18  浏览次数:232031
核心提示:   贵州剑河县政法多措并举扶贫脱困  今年初,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脱贫攻坚工作顺利通过第三方评估;3月3日,剑河县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退出贫困县序列,顺利实现提前一年退出贫困县目标。在全省全州全县脱贫攻

 


  贵州剑河县政法多措并举扶贫脱困



  今年初,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脱贫攻坚工作顺利通过第三方评估;3月3日,剑河县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退出贫困县序列,顺利实现提前一年退出贫困县目标。在全省全州全县脱贫攻坚表彰榜上,剑河县政法系统荣获省州县三级表彰先进个人25人,其中省级表彰两人;先进集体8个,其中省级两个。

  剑河县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贵州省16个深度贫困县之一,也是贵州省2019年脱贫攻坚整县贫困退出的24个县之一,贫困发生率33%。2019年,剑河县政法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总要求,着眼本职,主动作为,围绕贫困群众需求,以法治扶贫与真情帮扶相结合,聚焦贫困村法治大讲堂、贫困户法律咨询、贫困户法律援助、贫困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涉贫案件打击处理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措施助推扶贫,为全县脱贫顺利摘帽出列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在这场脱贫攻坚战役中,全县政法系统下派118名干警到扶贫攻坚一线任村级网格员,其中有17人任攻坚队队长,下沉的网格员分派到全县60个贫困村,其中帮扶联系村17个,帮扶贫困户3095户11873人。截至2020年6月底,全县政法系统累计投入帮扶资金169万余元,为贫困村及群众办实事、好事累计1200多件,2019年全县政法系统帮扶脱贫出列2204户8911人。

  在帮扶过程中,政法机关各司其职,县法院建立立案便民利民绿色通道,对于涉贫案件一律实行立案“绿色通道”,立案后进行调解,对调解无效的案件,及时转交审判庭依法裁判,依法及时保护贫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立案不便的,采取主动上门立案、电话预约立案,为其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便民服务。对需要法律援助的困难当事人,在提供法律咨询、诉讼引导的同时,积极协调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援助,2019年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124件,为贫困户当事人缓、减、免案件受理费13万元,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检察机关选派检察干警担任贫困村寨及易地搬迁安置点的联络人、法律顾问,设置联络室或联络点等,方便群众咨询。公安机关在全县180个村居设置警务室,明确由村五大员中的社会治理员兼任警务助理员,负责村寨治安信息搜集上报等。县司法局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推行法律顾问入村制度。组织精通法律、熟悉业务的法律专家、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志愿者等,担任贫困乡镇、村(居)的法律顾问,协助基层组织依法管理村务,依法治理基层,减少基层不和谐不稳定因素。

  此外,剑河县委政法委牵头下发《剑河县法治扶贫宣传员入村开展法治扶贫宣传工作方案》,以乡镇、村组为核心,通过攻坚队、网格员进村入户、召开村民会、小组会、院坝会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累计宣传教育11万余人,有效推进村民法治意识和农村良好社会风气的提升。

  与此同时,剑河政法部门还着力加大对扶贫领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以此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满意度与信心。比如,加大扶贫领域案件执行力度,对执行未能到位的案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办理涉贫案件30件,最大限度地保障贫困群众合法权益;查处阻碍脱贫攻坚领域寻衅滋事、传播谣言、伤害脱贫攻坚干部人身权利等行为的治安案件45起,对干扰和阻碍脱贫攻坚工作的24人分批分期进行集中训诫谈话,让群众由“缠访者”转变为政策“明白人”。

  剑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潘勇说,脱贫不脱帮扶,法治护航奔小康,剑河县政法系统将坚决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四不摘”,继续用真心真情推动脱贫成效持续提升,用法治扶贫的理念,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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