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机构管理,确保守牢安全底线,我市将对“四集中”兜底保障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集中检查。这是9月14日记者从市“四集中”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的消息。
今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我市把特殊贫困群体兜底保障,作为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关键举措。对贫中之贫、困中之困的人员,实行“四集中”兜底保障。“四集中”兜底保障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共新建、改扩建机构1233家,不同形式托养9.8万多人。此次检查范围是全市范围内承担“四集中”任务的机构,时间为9月9日至10月31日。检查内容包括:机构相关手续是否完备;机构消防、用水、用电、用气、用火、人身、食品、房屋、设备、医疗、保卫等方面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是否按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是否健全日常安全管理机制,制度是否完备,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建立工作责任机制,是否落实每日巡查制度并做好记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落实,管理人员能否按规程熟练操作消防设施;开展安全隐患自查情况,整治整改落实情况,责任追究制是否建立等。(全媒体记者李 培 通讯员赵晓颖 金 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