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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警方破获一起伪造合同诈骗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18  浏览次数:232069
核心提示:太极养生 古城福泉系列报道之二十八福泉警方破获一起伪造合同诈骗案  近日,福泉市公安局马场坪派出所在打击涉企违法犯罪护航发展中,持续发力,慎密侦察,快速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为群众追回被诈骗的金额8万余元

太极养生 古城福泉系列报道之二十八

福泉警方破获一起伪造合同诈骗案


  近日,福泉市公安局马场坪派出所在打击涉企违法犯罪护航发展中,持续发力,慎密侦察,快速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为群众追回被诈骗的金额8万余元,用实际行动维护着辖区的治安稳定,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2020年8月2日,马场坪派出所接杨某富(男,汉族,50岁,福泉市陆坪人)电话报警称:自己的钱被骗了,请出警处理。接警后,马场坪派出所民警迅速开展调查,经了解,系杨某富于2020年春节期间通过杨某华(男,46岁,户籍福泉市马场坪人)认识了伍某青(男,46岁,安顺市人),伍某青长期在福泉市马场坪帮杨某华从事旧房屋拆除工作,杨某华每个月支付伍某青5000元工资。2020年4月初,伍某青向杨某富、杨某华谎称自己在贵阳市白云区沙文镇有一土石方开挖运输工程项目,便欲拉拢杨某富投资合伙一起做项目工程,同时邀约杨某富的亲戚投资该项目。2020年4月中旬伍某青带杨某富、杨某华等9人到贵阳市云岩区沙文镇工地进行查看,2020年6月伍某青在贵阳市头桥附近伪造了一枚“贵州金汉实业有限公司”公章,并找人梳理一份“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及“合同期间协议”,谎称自己和一个叫江某坤(虚构)的人与“贵州金汉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有土石方开挖运输工程项目,并谎称自己与江某坤签订了合同期间协议,并将该合同和协议通过微信转发给杨某富等人,杨某富等人看后误认为这是一份真实的合同,就同意与伍某青一起合作了,而后伍某青以工地需要资金为由叫杨某富等人出资入股以及介绍到自己的工地上运输土石方和务工为由,多次向杨某富的亲戚朋友借钱,同时承诺工地开工之后归还,杨某富等9人先后共计转了18万余元给伍某青。2020年8月2日伍某青与杨某富等人约好一起到贵阳工地进行实地查看施工情况,但是直到8月2日上午杨某富一直联系不上伍某青,杨某富等9人便到伍某青所说的贵阳工地查看,发现工地根本没有动工,这才意识到他们被骗了。


  在了解情况后,马场坪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抽出所内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迅速对此案开展侦查,经过连续4天的调查、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伍某青在贵阳市花溪区中建四局安居小区出租房居住。随即马场坪派出所组织警力所前往贵阳开展抓捕工作。犯罪嫌疑人伍某青在贵阳市花溪区中建四局安居小区出租房内被当场抓获,并在伍某青租住的房屋卧室内查获现金84900元、福贵香烟两条、硬中华一条以及十五包硬中华、疑似贵州金汉实业有限公司公章一枚、中国工商银行卡一张、手机1部。经讯问,伍某青如实供述了自己虚构项目工地和合同的事实对杨某富等9人实施诈骗,诈骗金额高达18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李六妹 王强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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