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中旬,新密市城关镇某企业负责人魏某报警称,其经营的企业在今年4至6月,多次被不同报社及电视台记者以曝光其公司环保不达标为由要挟,每次向其索要数千至上万元不等的“采编经费”,两个月内累计被敲诈近10万元。
接到报警后,新密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立即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副局长魏利强、刑侦大队长裴亚东带领侦查员迅速展开侦查。通过初步调查发现,敲诈魏某的其中一伙嫌疑人使用的证件为仿制的记者证,并非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颁发的正规新闻记者证。该团伙在网上了解到企业的相关信息后,便专程到企业门口拍照,以曝光该企业环保不达标为要挟,利用企业负责人害怕停业整顿的心理,每次向企业勒索数千元的删帖费用。
为将嫌疑人一网打尽,专案组进一步梳理深挖,以点扩线、以人扩案,经过深入调查,掌握了嫌疑人所在的联络群,得知群内都是一些冒充各个报社、电视台的假记者,他们自称为媒体人,平时依靠敲诈企业营生,遇到容易敲诈得手的企业,他们就会在群内分享信息,由其他成员再次进行敲诈,敲诈成功后还会向提供信息的成员支付一定数额的分红。
7月15日,刑侦大队长裴亚东带领专案组侦查员兵分四路前往新密、新郑、新乡、平顶山等地,同时开展抓捕行动,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魏某红、张某超、张某朋、王某海等人一举抓获,并当场缴获作案车辆3辆、摄像机5台、假记者证10余本、作案手机30余部。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对持假新闻工作证,假冒记者身份,多次前往郑州、开封、南阳、平顶山等地对厂矿企业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媒体监督作为社会治理系统的净化器,肩负着传递社会正能量,倡导社会主旋律的光荣职责,绝不能以此作为生财之道,败坏社会风气。目前,犯罪嫌疑人魏某红、张某超、张某朋等10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