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汛期的到来,防汛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和群众的头等大事,然而,在西华县西华营镇孝义寺村,却出现了挖河堤卖土的怪事。
群众说,在村东头300米处的国家河道中间,有人挖两旁河堤卖土。买土的车辆往返不断,他们质疑,在国家河道挖土做生意,是否违法?为什么没有部门来管?群众说,不是村民不管,而是不敢管,因为挖土的人有钱有势,对此村民敢怒不敢言。
挖土现场非常壮观,河堤上挖掘机正在作业,还有几辆买土的运输车川流不息正在来回拉土。
据该村村民说,挖土的人很有背景,县里、乡里都有人,村里主要干部是后台。他们甚至扬言,河道是他们承包的,我们想咋挖就咋挖,谁也管不住。
知情人说,从去年8月份开始挖土,至今挖了有一公里多。更可笑的是,这些人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仗势欺人:该村四组村民张工厂今年收麦前在东河拉了一车土被他们发现,罚款2000元。
他们把土卖给了周边建房以及需要土的人。一车土对外明码标价260元,200元也卖。另外,村里有一个大坑有四亩地的面积,他们就用河道挖的土把大坑填平,人工平整了8处宅基地,以每处宅基65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张向前、张洪浩、张登峰、张传洲、张凤文、张道平8家村民。这些钱落到谁的腰包,难道政府不应该追责吗?
业内人士指出,汛期到来,洪水就会在河道形成漩涡,一旦有人在此洗澡,就会存在很大危险。”同时,洪水还会对河道两边的河床造成冲刷,如此无休止地乱挖滥采,势必给给周边树木、农田和群众财产的安全造成危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六十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破坏、侵占、毁损堤防、水闸、护岸、抽水站、排水渠系等防洪工程和水文、通信设施以及防汛备用的器材、物料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坏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清理河道,本来为的是预防水土流失,保护耕地,却被歪嘴和尚把经念歪了。这里的群众说,这不是维护河道,而是在破坏水渠河道。政府不能让个别人打着治理河道的幌子,行捞钱之实。来源,牛眼看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