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听证给了自我辩解和充分说理的机会”
——贵州大检察官主持公开听证侧记
“感谢省检察院傅信平检察长的高度重视并主持公开听证,我感受到了我的申诉意见被检察机关认真聆听,不管结果如何,我都要对你们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申诉人邵某国在陈述申诉意见时说。
6月17日上午9点半,毕节市检察院公开听证室,邵某国申诉一案公开听证会正式开始。贵州省检察院检察长傅信平主持听证会,贵州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石子友,毕节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宇参加听证。来自贵州省法院、毕节市中级法院、民建毕节市工委、七星关区教育局、七星关区三板桥街道办等5名资深业务专家担任听证员。毕节市政法委、司法局、信访局,七星关区三板桥办综治办负责同志、申诉人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参与旁听。
在告知申诉人听证程序中的权利义务后,省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王红梅检察官宣读申诉人原案案情,并归纳申诉理由和申诉请求。2003年5月,六盘水市钟山区法院判决邵某国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03年8月,六盘水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邵某国在服刑期间多次提交申诉状。刑满释放后,又多次向各部门申诉。经六盘水市中级法院、贵州省法院、六盘水市检察院审查后,均未支持其申诉请求。2019年邵某国向最高检再次申诉,最高检将案件转贵州省检察院审查处理。
示证环节,检察官助理罗英文通过多媒体PPT,把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采信的证据和适用新旧刑法的依据、定罪的司法解释、诉讼程序的相关规定全方位向听证员、申诉人及其代理律师、旁听人员进行了展示。申诉人和代理律师对出示的证据逐一发表了意见。听证员就原审判决的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情况要求检察官助理出示相关证据,并向申诉人询问了有关情况。
申诉人的代理律师围绕申诉理由、申诉请求发表了意见。他说,“感谢省检察院举行这个听证会,为委托人提供了一次自我辩解和充分说理的重要机会。在与省检察院领导和办案人员的接触过程中,深深感受到检察官是极其谦逊而亲民爱民的,感受到检察机关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践行者。”
在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后,五位听证员经过集体讨论、充分论证,一致认为:原判定性准确,法律适用正确,诉讼程序虽有瑕疵但不影响案件的公正判决。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核实有关案件事实,结合听证员评议意见,择期对申诉人公开答复。
在听证会结束时,傅信平强调,检察机关对申诉案件组织公开听证,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检务公开”要求的重要举措,目的在于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一要通过公开听证摆事实、讲道理。把案件事实、法律适用问题摆出来,把争议焦点展示出来,让申诉人有广泛发表意见的空间,让代理律师从专业的角度进行分析,各方都充分发表自己的观点,这样各方都容易接受检察机关对案件的处理结果。二要通过公开听证解心结,化矛盾。每一个申诉案件,申诉人都有一时难以解开的心结,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就是邀请听证员群策群力,共同研判,解开症结,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三要通过公开听证促公正,赢公信。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工作更要积极主动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公开听证就是把检察权置于阳光下运行,以公开、透明的方式来促进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公正,赢得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可,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的公信力。
傅信平表示,下步,全省检察机关要广泛采取公开听证的方式处理一些案件,特别是对于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存在较大争议的案件,有较大社会影响拟作不捕不诉、刑事申诉、民事诉讼监、行政诉讼监督、公益诉讼及国家赔偿、司法救助等案件,只要具备条件,都要组织公开听证。(李波 王政鹏 罗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