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水利厅“四项措施”抓实挂牌督战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挂牌督战的部署要求,在完成第一阶段摸排核实的基础上,2020年3月15日,贵州省水利厅及时印发通知,调整督战思路和举措,四项措施抓实挂牌督战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歼灭战。
一是思想认识再提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挂牌督战”部署要求,把脱贫攻坚饮水安全督战工作作为头等大事,坚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工作精力和工作重点向挂牌督战聚集,坚定决胜之志,谋实攻坚之策,以“一刻也不能停、一步也不能错、一天也不能耽误”工作状态,确保上半年完成所有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任务。3月15日至18日,厅党组书记、厅长樊新中同志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到全省任务最重的毕节市暗访督导脱贫攻坚饮水安全工作,暗访过程中获悉毕节市将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召开饮水安全挂牌督战业务培训会议,立即对接并出席会议,对市、县、乡、村四级有关负责人就督战内容、督战标准等进行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防止各级政策执行走篇、标准解读走样。目前正督促涉及“9+3”县区的市州,参照毕节市做法抓紧组织培训,确保按时高质量打赢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战。
二是工作重点再聚焦。进一步加强饮水安全督战工作力量,成立由樊新中同志任队长的饮水安全挂牌督战巡回督战队,对“9+3”县(区)开展巡回督战指导,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工作落实。组建12支由厅级领导带队、近600名队员组成的定点督战队,对“9+3”县(区)有贫困人口的村进行定点督战。同时,充分运用“天地一体化”系统精准定位功能,逐村逐工程开展实地核查,重点抽查“边、远、散”村寨用水户,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确保督战成效,坚决攻克深度贫困地区饮水安全问题的最后堡垒。
三是督战措施再强化。按照见人、见事、见时间、见责任、见终端、见成效的“六见”要求,认真分析研判脱贫攻坚农村饮水挂牌督战前期段摸排问题,细化查、改、罚三项措施,着力解决问题查找不深入、整改落实不彻底、履行职责不到位等“老大难”问题。在对照标准方面,严格对照《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紧扣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障率4项评价指标,查明查实问题短板。对督战村饮水是否安全作出综合评价,确保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在问题整改方面,围绕摸排发现的各类问题短板,及时向县级政府或相关部门反馈。督促县级对查实的问题立即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尽快整改到位。对影响脱贫摘帽达标验收重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取得实效。在责任落实方面,围绕“三个责任”、“三项制度”、资金保障,对照负面清单,对作战不力的县区,通过下发工作提示、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约谈后整改效果仍不明显的,报请省督战专班或省政府予以严肃追责问责。
四是时间节点再明确。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进度要求,在《贵州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挂牌督战工作方案》原定时间节点不变的基础上,对督战工作时间节点进行再细化,3月23日前完成“9+3”县(区)短板问题核实,按照当前进度可按时间节点完成核实工作;4月27日前完成问题整改,对有贫困人口的村饮水安全现状作出综合评价,形成结论。确保6月底前完成所有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任务。(苟敬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