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反映,电力花园小区是2001年电力公司和兴达房产公司共同开发的,是2001到2006年陆续启动的,都是全部房款按当时商品房的价格,3号楼是最晚的2006年十一月签的合同,第一批交的总房款的85%,收房是2008年,最后的15%是收房时交的。从去年开始,小区业委会一直在交涉解决,并没有进展,在上个月,小区业主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召开大会,研究讨论小区房产属性问题,到底是经适房还是商品房。
现在政府要统一解决一直没有房本的问题,目前,按照政府文件宛证2019年4号文件,业主需要再交房款的5%到25%的钱,才能再变成商品房。从买房到现在快20年了,有的原来购房协议的人不在世了,但现在还要坚持办原来协议人的证。
目前,主要的问题在于最后一栋楼,因为其他的都是按5%补款就行,唯独这一栋现在补款最多,按房价的25%补交差价,一户要交将近八九万,业主一时真拿不出这么多钱。
现在业主们进退为难的是过期不予配合执行的,国家要原价回购,业主们将来房没房,钱也没了。业主们的态度是积极配合政府把问题解决掉,拿到房本。目前的消息是,由高新区领导召集各相关部门研究属性问题,也询问了原电业局长孙建新,他表示“一切以合同为主”。他肯定了电力花园小区是商品房。并责令兴达公司一周内协同供电部门把电力花园小区是商品房是经适房问题界定清楚,汇报政府。
南阳目前经济适用房众多,2019年初,南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南阳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专项处置实施办法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了未取得经济适用房准入资格确已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承购人,自愿退出所购经济适用房,或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予以收购,不能收购的由购房户补缴差价款。购房户足额补缴差价后,由市房管、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按普通商品住房予以登记发证。
2019年9月29日,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滨河花园等十三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规划条件法人更名的规划意见》,文件主要内容如下:2019年10月9日,南阳市宛城区印发了《南阳市宛城区经济适用住房处置实施方案》,制定了《宛城区未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准入资格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户办理不动产登记工作流程》。
经适房的初衷是国家对低收入人群提供住房保障,其本质是计划经济时代的福利房。商品房则是市场经济的住房,客户有钱了买好地段,没钱了买偏远的。经适房转商品房,这些房子也就进入市场,可以高价出售。关于经适房转商品房,很多业主的态度并不一致,大家是怎么看待呢?
来源,南阳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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