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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纠纷巧调解 化解矛盾促和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05  浏览次数:175274
核心提示:日报头条河南郑州讯(刘君 任全利 原红雨) 日前,河南温县温泉街道南大街居民郭大娘让其儿子张某某代为将一面依法依理调解 促进家庭和谐的锦旗送到温泉街道调委会,对薛其峰、徐红喜二位调解员尽心尽责调解表示感谢
       日报头条河南郑州讯(刘君 任全利 原红雨) 日前,河南温县温泉街道南大街居民郭大娘让其儿子张某某代为将一面“依法依理调解 促进家庭和谐”的锦旗送到温泉街道调委会,对薛其峰、徐红喜二位调解员尽心尽责调解表示感谢。
  2020年4月2日,南大街84岁的郭大娘来到温泉街道调委会,哭诉其年老多病,四个子女对赡养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导致生活无着落,请求调解。二位调解员看到老人年事已高,身体也不好,于4月3日结合南大街调解员李红兴对此情况进行了解。南大街调解员称:此纠纷村委已调解多次未果,矛盾比较复杂。为及时化解矛盾,两名调解员先后通知老人的四个子女,要求他们4月5日中午到温泉街道调委会进行调解。调解现场四个子女争吵不休,两个女儿认为“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出嫁后没有分得娘家家庭财产和土地承包赔偿款,按农村惯例,应由儿子赡养。大儿子则认为老人偏向小儿子,家庭财产分配不公,也不愿履行赡养义务。四个子女在调解室拍桌大闹,各执一词,场面极其混乱。在此情况下,调解员分别对四个子女进行耐心疏导,并认真听取他们的想法和意见,等四人情绪平复以后再另选时间予以调解。4月10日,调解员第二次召集四个子女进行调解,并向他们宣讲《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宪法》第四十九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和不赡养老人的法律后果。经过长时间的说服工作,基本扭转了四个子女的思想观念,对赡养老人的责任义务初步形成了共识。4月13日,调解员再次召集四个当事人,向他们释明调解员依法列举的调解协议事项,终于将纠纷调解成功。
  协议书载明:一、四子女每人每月支付郭大娘50元,从2020年4月10日开始执行。二、郭大娘的养老房确认为南大街仓胡同11号南院。三、郭大娘的生活起居陪护从2020年4月10日起,由四子女按长幼顺序一替十天轮流陪护。四、如果郭大娘因病住院,由四子女分摊住院费用,并按照长幼顺序一替一昼夜轮流陪护。
  至此,一起长达多年的赡养纠纷调解成功,当事人非常满意,四子女握手言和,表示一定按协议严格执行,尽责赡养老人。此案经过多次调解,既解决了老人的后顾之忧,又达到了家庭和谐的目的。因此,就出现了本文开头送锦旗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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