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较真碰硬“督”、 凝心聚力“战”,日前,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了《贵州省开展脱贫攻坚挂牌督战结果运用工作方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明确每月对12个县(区)挂牌督战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根据结果给予“蓝、黄、红”牌,有效传导压力,压实攻坚责任。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设定评定内容
紧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上半年要全面消除绝对贫困的工作目标,严格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挂牌督战工作的指导意见通知》和《贵州省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方案》中“督”和“战”的重点设计21项评价指标,主要包括: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工作责任、帮扶责任等责任落实情况,“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就业扶贫、金融扶贫、生态扶贫、综合保障性扶贫等政策落实情况,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扶贫项目实施管理、建档立卡动态管理、脱贫攻坚干部队伍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同时,结合当前全省剩余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已基本实现的实际情况,将产业就业扶贫效果作为评价的重点,占总分值的30%。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实施评价
评价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全覆盖、督死角、查问题、抓整改”的要求,对照本月督战情况问题清单来扣分和加分。评分细则共58项总分105分,其中56项共计100分为扣分项,2项共计5分为加分项。为确保评价过程公平公正,评价结果客观真实,采取“定点督战、巡回督战、分片督战、行业督战、日常调度”相结合的方式,对12个挂牌督战县进行综合立体评价。
三是坚持结果导向实施追责问责
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省级定点督战、巡回督战、分片督查、行业督查和日常工作等五个方面督战督查情况,并进行综合评价,得分在90分(不含)以上的评定为“好”,得分在80—90分的评定为“中”,得分在80分(不含)以下的评定为“差”;形成对挂牌督战县(区)评分结果和“好、中、差”评判建议,并以通报的形式明确挂牌督战县(区)“蓝、黄、红”牌,在适当范围内予以通报。对连续悬挂2次红牌或3次黄牌的县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按程序开展约谈,约谈后整改效果仍然不明显的,严肃追责问责。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教育和医疗卫生建设项目,凡是今年6月底不能完成的,凡是验收时查出质量不合格的,对分管教育和医疗卫生的副县长、教育局长、卫健局长问责撤职,同时对县委书记、县长严肃追责问责。(贵州省扶贫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