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黔东南州检察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自觉践行正确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创新“五招”,延伸工作触角,拓展检察职能,主动服务企业发展,积极探索工作新路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拓展“五个路径”,夯实检察机关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基础
黔东南州检察机关拓展“五个路径”,广泛开展走访活动。一是走进党政机关。主动向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四大班子”专题汇报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项工作,认真听取党政机关对检察机关开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工作的意见或建议,积极争取党政机关对检察工作的支持。全州检察机关专题向党委等四大班子汇报工作165次,获得“四大班子”领导肯定批示171件次。二是走进企业。结合全州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精心安排了保护企业专项工作走访调研方向,通过召开专项工作部署会、推进会、交流会等形式,明确调研对象、重点、内容等事项,结合调研部署检察干警“一对一”“一对多”走访调研企业活动,深入企业的生产、经验场所,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重点就企业在生产经营和发展壮大过程中对法治的需求状况及企业的案件情况进行深入的了解,并向企业如何防范法律方面的经营风险和用工方面的劳务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今年以来,全州检察机关走访企业411家,为企业提供意见建议337条,形成书面调研报告22份,得到企业的认同,取得良好的效果。三是走进工业园区。积极开展以“保护好企业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法制宣传活动,开展企业涉罪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剖析侵害产权案例,加强预防商业贿赂教育,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经营。全州检察机关送法进企业346次,为企业提供意见建议337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520次。四是走进行政执法职能部门。重点深入工商联、市场监管、环保、国土、林业等部门,主动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和健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工作协作机制,形成推进工作的内外整体合力。五是走进群众中。广泛深入村寨,开展以典型案例为依托的法制宣传活动,开展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剖析侵害企业案例,加强预防教育,帮助广大群众提高遵纪守法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
2、创新“四项机制”,强化促进企业发展制度保障
注重“四项工作机制”,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着力破解工作难题,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一是建立完善涉企案件的绿色通道机制。检察机关在办理涉企案件时,注重办理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坚持优先受理、快速办理、及早结案。立足批捕、起诉、民事行政检察等职能作用,注重双向发力,严打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对涉企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审查移送、调取证据、指导办理等方面加快进程、形成合力,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和企业人身财产安全。如丹寨县院办理的王某某等四人盗窃价值35万余元木制品案时,在审查起诉中,秉持着快捕快诉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办案理念,在审查起诉中,秉持着快捕快诉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办案理念,在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再次移送审查起诉后,该院在10天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依法保护了企业合法权益。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全州检察机关及时加强与州、县两级工商联沟通联系,建立和健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工作联席工作机制,成立了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两家均明确专人充实到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对统筹、协调、指导有关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工作予以明确。三是建立协作工作机制。深入州县两级市场监管、环保、国土、林业等部门,主动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工作协作机制,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今年以来,全州检察机关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协调工作机制53个。四是创新建立“两法衔接”服务平台工作机制。黔东南州检察院率先在全省首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着力打造“两法衔接”工作平台,紧紧围绕服务企业发展,强化法律监督,为精准掌握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严打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行为,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为营造企业健康成长环境。
3、实现“三类走访”,拓宽工作开展面
全州检察机关实现走访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走访宣传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项工作,赢得广泛支持。一是走访广大人民群众,以开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项工作为契机,广泛深入49个村寨,走访1246户群众,了解人民群众民生、民情,农村生态建设情况。积极拓展群众诉求“绿色通道”,畅通了群众诉求途径,提高群众遵法守法意识,提升群众参与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中来,与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违法行为做斗争,切实把执法办案过程变成联系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过程。二是走访人大代表,重点走访具有人大代表身份的优秀企业,及时向人大代表报告检察机关开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项工作开展情况,介绍检察机关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工作所具有的检察职能,采取的新措施、新成效,积极争取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支持。三是走访政协委员,广泛深入各阶层,尤其是重点走访具有政协委员身份的企业,及时介绍检察机关开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工作的进展情况、取得的工作成效、存在的困难,广泛听取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或建议,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深入推进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工作的开展。
4、搭建“两个新媒体平台”,传播检察好声音
黔东南州检察机关在注重运用传统平面媒体宣传检察工作的同时,搭建微博、微信两个新媒体平台,强化载体,创新形式,检察主阵地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形象的方式宣传报道检察机关开展的重要活动、重大部署,检察业务、队伍建设、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等专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同时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宣传平台,适时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依法纠正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案例素材向社会宣布,树立了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形象,传播了检察好声音,传递了检察正能量。今年来,全州检察机关开展法制宣传342人次,利用微博、微信宣传检察工作1398条。
5、依法办理“一批涉企案件”,做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项工作
全州检察机关不断强化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职责意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正确适用法律和刑事政策,依法办理了一批涉企案件,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岑巩县检察院依法办理的某房地产开发商股东黄某涉嫌职务侵占一案,该院选派骨干力量,及时深入调查和审查,发现该案在立案侦查近两个月后,仍然未能收集到证明黄某有犯罪事实的充分证据,岑巩县检察院立即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随后,公安机关主动对黄某涉嫌职务侵占案作出了撤销案件的处理。案件撤销后,黄某家属向该院赠送“法律监督、主持正义”锦旗表达感激之情。该案系黔东南州检察机关开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项工作以来的首例监督纠正不当立案的涉企案件。全州检察机关通过办理一批涉企案件,维护了社会经济秩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工作得到了广大群众和企业家们的一致好评。(舒 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