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鱼类进入繁殖期,三都县公安局以“六进”工作为契机,积极开展“禁渔期”非法捕捞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将破坏生态环境类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到每位群众,让群众知法懂法并积极举报各类违法行为。近日,大河派出所民警在走访中,接到群众举报线索,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案。
3月24日,大河派出所民警在丰乐社区走访时,接到群众举报称:附近河边有人正在电鱼。接到举报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男子正背着电鱼机在河边打鱼,见状,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并依法对该男子进行盘查。
经询问,该男子姓周,28岁,大河镇人,于当天15时许背起电鱼机到大河镇丰乐社区尧基村六组鲶鱼井电鱼,现场了解情况后,民警依法收缴捕鱼工具并口头传唤周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石竹燕 杨先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