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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渔《祠约十三则》折射出的廉洁思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06  浏览次数:113246
核心提示: 李渔(1611-1680),字谪凡,号笠翁,浙江省兰溪市永昌街道夏李村人,明末清初文学家、戏曲家、美学家,被誉为东方莎士比亚。李渔一生虽未涉足政坛,却曾在清初顺治年间归隐乡里时担任过夏李村的 祠堂总理,是历史上
    李渔(1611-1680),字谪凡,号笠翁,浙江省兰溪市永昌街道夏李村人,明末清初文学家、戏曲家、美学家,被誉为“东方莎士比亚”。李渔一生虽未涉足政坛,却曾在清初顺治年间归隐乡里时担任过夏李村的 “祠堂总理”,是历史上文人治村第一人。期间,李渔亲手执笔制定了一部“村规民约”,即《祠约十三则》,首次提出了村务公开、村级零招待、村务监理等制度,是留给我们宝贵的廉政文化遗产。


  明未清初著名文学家、戏曲家、美学家李渔
 

  “收若干、用若干”逐项公开
 

  针对过去财务账本只“藏于一人之家”,祠堂祭田多少、田租多少由管理人员一个人掌握,就是出现涂改增删也无人知道,到最后往往变成一笔糊涂账,容易出现村干部“舞弊”行为。李渔经过集思广益,创造性地提出了“财务公开”制度。他要求祠堂今后“田产租目立正册一本,副册数十本,存于公匣,总理者收之,同事者每人执一册,十三厅每厅执一册,每冬祭之日,任事者大书一纸粘于祠之寝室门,云本年收租谷若干,银谷本利共若干,用去若干,实存若干,各厅家长俱带副本入祠,抄其成数,以便稽查”。

  李渔还指出每到收获季节,祠堂便要将要收的田租数写成通告,张贴在村口,并注明上交期限,超过期限者一次性罚取百分之十的滞纳金,“每一石罚一斗”。如有“侵占祠产及负赖祠租者,理谕不服,不得不讼之官司”。为确保村集体收入正常入账,《祠约十三则》规定,“收若干、用若干、存若干,必须逐项细开,以便稽察。糊涂者罚十分之一,侵渔者罚一分之十,下手知弊不举,与上手同罚。”这种阳光下的监督,从源头上阻止了侵占集体资产现象的发生,使村官不能腐、不敢腐。

  李渔制定的《祠约十三则》,通篇蕴含着廉洁思想

  防“一支笔”之弊
 

  为了防止祠堂的事务任由主事一人说了算,没有依据,也无公正可言。李渔在《祠约十三则》中提出“总理者止司运筹执锁钥文券帐目,其银谷不得染指,以避瓜李之嫌。”明确规定村主职干部不得直接分管经手村财务,这在三百多年前,一个古代村官就能提出这样的思想是非常难能可贵的。李渔规定会计、出纳要分开,并特别规定出纳员要择“信实而殷厚者”任之。对于财务支出规定祠堂班子成员的票据要祠堂总理签字,祠堂总理的票据要祠堂班子成员签字,如此相互制约,以免祠堂总理的“一支笔”之弊。李渔还明确要求另设祠堂“监理会”,并对“监理会”成员条件作了严格要求,“必须齿德并懋,耳聪目察,而善书写者方可,不得以少年喜事辈及昏耄无能者充位”。这是我国有文字记录保存下来村务监督委员会最早的创举和实践,为后世留下非常宝贵的治村经验。
 

  提倡村务“零招待”
 

  村里资产只有这点祠租,“用一分则少一分,本少一分则利少一分”,针对这种状况,为防止祠堂管理人员在管理祠堂过程中出现浪费财物和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现象的出现,李渔提议所有管理人员不从祠堂里拿一分工资补贴,“不得饮祠内一杯水,以杜消耗之源,俟积贮有余,另议供给”。这在古代是非常难能可贵的,我们在2012年才出台了村级公务“零接待”制度,杜绝村干部利用公款进行村务招待。

  李渔这样说也是这样做,他在夏李担任祠堂总理期两年多的时间里,没有收到村里领过一分工资,更没有在村里吃过一餐饭,不仅如此,他还积极利用自身的影响力,帮助村里办公益事业,兴建石坪坝等四处堰坝,挖掘伊坑等沟渠六华里,使易旱的黄土丘陵地带形成“自流灌溉”,改善了农田水利,村民至今受益。据《龙门李氏宗谱》载:“伊山后石坪,顺治年间笠翁重完固。彼时笠翁构居伊山之麓,适有李芝芳任金华府刑订厅之职,与笠翁公交好,求出牌晓谕,从石坪处田疏凿起,将田内开凿堰坑一条,直至且停亭,复欲转湾伊山脚宅前绕过。公意欲令田禾使有荫注,更欲乘兴驾舟为适情计也。”目前石坪坝仍然留存,历经几百年仍然发挥水利灌溉的作用,后人将其誉为“李渔坝”。
 

  经营祠产有“妙方”
 

  “祠银欠户二十年不征,彼己视为故纸。” 面对祠堂借出的银子很多没有收回来,李渔果断拿出措施积极进行征收,“有者全偿,稍贫者偿半,无者俟之将来,绝嗣者火其券”。对于每年该收的祠租,李渔则强调应该大张旗鼓地去征收,并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置,“迟者罚。如族人佃田而逾期交谷者,每一石罚一斗。”而当出现侵占祠产及负赖祠租且祠堂无法处理的,李渔则严格运用法律武器来执行,“不得不讼之官司,罚其衙门使费”。应该说李渔在处理债务上很讲究工作方法,即有理有据,又结合村情民情,人性化征讨,逐步化解了积压多年的呆账赖账。

  当然,当一村之长,面对的不仅仅是债务。 “享堂之费须千金,而今银无半分,谷无一粒,赤手空拳,从何做起。”面对薄弱的村集体经济,很多人以为李渔是一介书生没有好办法,但精明的李渔却有自己独特的“经营”之道,他把父辈经营药材生意的理念运用到村级财务增收上:“留租谷为生息之本,待三年后银谷羡余,然后去用,斯为长策”,“自今止,可积粮屯货,贱籴贵粜。”李渔让祠堂里将谷稻租给农户,收取一定租息,增加祠堂的收入;在粮食便宜时收购粮食存放起来,在粮价贵时出卖,赚取中间的差价。当然,他也非常体贴老百姓的困苦,不一昧按市场行为经营。“惟于四、五月青黄不接之际,有预撮银而偿新谷者,不妨察贫富而多寡应之”。在李渔的带领下,经过数年的努力,夏李村祠务重兴,祖业得旺,村民日子也过得一年比一年好了,使原本贫穷落后的夏李村从村风村貌到人均收入,都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变,以致四百年后给我们留下如此漂亮美丽的历史文化名村。

  如今,我们走在李渔坝上听着潺潺流水,徘徊在永公堂前遥想当年祠堂晒账的场景,回望伊园别墅笠翁老人家读书的背影,在感念一代历史文化名人李渔在三百多年前为夏李老家建设所付出努力的同时,更感激他给我们留下了《祠约十三则》——这套完整的村务管理制度和深厚的廉政文化。正如李渔在夏李村之北建造且停亭留下的撰联:“名乎利乎道路奔波休碌碌,来者往者溪山清净且停停。”这也勉励着我们不要一味向名利看齐,要时常停下来,看一看,想一想,反思自己的行为有没有违背自己做人做事的初衷,始终保持一颗廉洁的心。(方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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