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 平安黔行系列报道之七十
踩刹车都来不及?别再让类似事故发生在孩子身上了!
孩子年幼无知
缺乏交通安全知识
在马路上嬉戏以及
不顾左右的肆意过马路
被车撞伤的问题
是家长、老师、蜀黍的一大担忧
虽然大人们常常向孩子
讲述交通安全知识
可小朋友们天真懵懂
对危险没有意识
在危险的面前
没有识别能力和判断力
从而导致一起起
儿童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近日,在安顺市西秀区龙宫镇蔡官信用社门口处发生一起学生“飞奔式”横穿马路被过往车辆撞伤的交通事故。
民警抵达事故现场了解到,受伤学生熊某就读于附近的蔡官小学,事故发生时间为17时50分许,放学的孩子们在路边聊天嬉戏,此时,在路边的熊某突然横穿马路,与行驶中的车辆发生刮擦,受轻伤。
熊某在没有观察
道路环境的前提下
贸然横穿马路
行驶的车辆避让不及造成事故
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九十一条之规定,认定学生熊某承担此次道路交通事故主要责任。
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校园周边交通事故的发生。在此次事故发生后不久,民警深入蔡官小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民警以本校事故为案例,向同学们讲解横穿道路的危险性,告诉大家要引以为戒,文明出行,平安回家。
通过发宣传单、张贴海报等方式向学生讲解,在马路上嬉戏、打闹、玩耍是非常危险的行为,这样的行为方式会引发交通事故和人员受伤的情况。
警察蜀黍形象生动的讲解方式,让同学们都意识到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提升了自我保护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了安全防范能力。
我们迎来了国庆假期结束后的
第一个工作日
孩子们也陆陆续续的进入校园学习
大人不在孩子身边
不能时刻守护着他们的安全
所 以 !
提高孩子自我安全意识
自我保护能力尤为重要
儿童出行注意事项
乘坐车辆时,车内人员都要系好安全带,幼童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大人小孩都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在路上行走时,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不追逐打闹,不横穿马路;
未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乘坐公共交通车辆戴好口罩,不携带违禁物品上车,上车后,坐稳扶好,不能将头、手及身体其他部位伸出窗外;不在车厢内嬉戏打闹;不要在行驶的车上吃东西。
“四不”要牢记:不在车前跑,不在车后逗留,不在车边站,不在停车场嬉戏打闹,牢记汽车视线盲区。
出行选择正确的交通工具,不可乘坐非法载人的轻型货车、三轮车、拖拉机;不可乘坐私揽客源、无营运资质的非法营运车辆;发现车辆存在超员问题时,拒绝上车。
了解车辆视野盲区,盲区主要有车头盲区、车尾盲区、后视镜盲区和ABC柱遮挡形成的盲区。
在行车过程中,超车、等待、转弯时也都有相应的盲区。
每个孩子都有无限的可能
在孩子认知的星空中
需要我们一起为他们点亮
知识的星光
让孩子知危险会避险
守护孩子快乐成长
从平安出行做起(贵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