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温县人 让“无讼”成为习惯! 共建“无讼村(社区)”
2020-05-05 19:09  点击:182976
       日报头条河南郑州讯(刘君 任全利 原红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践行最高人民法院“两个一站式”建设要求。河南温县县委、县政府下发《全县开展“三无”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提出全面创建“无讼”村(社区),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努力实现诉讼案件快增势头逐步扭转,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通过三年时间,实现全县90%的乡村社区达到无诉讼乡村(社区)治理目标。
  什么是无讼村(社区)?
  无讼村(社区)简单来说就是没有诉讼案件的村(社区),或者民事诉讼案件占人口比例低于1%,有矛盾也在村(社区)里通过调解进行化解,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
  为什么要创建无讼村(社区)?
  法院案件激增,很大程度是因为农村土地承包、相邻关系、婚姻家庭、劳务报酬纠纷等,没有经过基层组织矛盾化解“过滤”就直接通过诉讼进入法院,双方当事人为打官司费时费力费钱,通过无讼村(社区)的创建将扭转这一局面,给老百姓带来性价比更高的纠纷化解方式。
  无讼村(社区)的创建对咱老百姓有啥好处?
  是通过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也有法律效力;二是能够节省时间和精力;三是没有庭审流程制约,可以更充分表达自己意见;四是不诉诸“公堂”,不激化矛盾;五是最重要的一点,不用花钱。
  司法不能承担所有纠纷解决职能,纠纷产生的原因各不相同,诉求也不一样,无讼村(社区)的创建需要组建一支支各方配合的专业调解团队,每个纠纷都是一场私人定制的特殊“审判”,调解员可以精准把脉,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做到纠纷源头化解,双方互不伤和气。
  产生矛盾如何解决?
  矛盾纠纷产生后,群众可到村党建综合体、乡镇综治中心、人民法院派出法庭、道交一体化中心等处反映实际情况并进行登记,各机构共享信息资源,对相关矛盾进行甄别和预判,适合调解的委派调解员进行调解,不适合调解或调解不成功的再到人民法院起诉。
  调解队伍由哪些人组成?
  无讼村(社区)调解队伍包括网格长(员)、乡村贤达、五老户(老干部、老教师等)、村组干部、人民调解员、驻村法官、驻村民警、法律顾问等人员,与相关部门间建立苗头性纠纷及矛盾纠纷化解情况信息共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