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检察机关建立健全“六个机制” 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良好制度保障
2019-09-17 15:32  点击:93234
    日报头条贵阳讯(郭城 苟敬萍):在贵州省脱贫攻坚主战场上,贵州省检察机关立足主业、延伸职能,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建立健全“六个机制”为支撑点,不断改进司法办案方式方法,为我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良好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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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健全挂牌督办工作机制。对妨害精准脱贫的重大案件挂牌督办,明确督办要求和责任,确保办案效果。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个案指导,逐个研究解决。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等对妨害精准脱贫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明确督办要求和责任,确保办案效果。
  
  建立健全涉脱贫攻坚案件强制性措施法律监督责任清单工作机制。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强制性措施和拘留、逮捕等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的法律监督,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刑罚执行等办案过程中,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法律监督责任清单并严格抓好落实,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因案致贫、因案返贫情况发生。
  
2_副本
 
  建立健全不捕不诉释法说理工作机制。对妨害精准脱贫刑事案件作不批捕、不起诉处理的,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特别是作不批捕处理的妨害精准脱贫刑事案件,必须向侦查机关说明不批捕的理由。
  
  建立健全与其他政法单位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畅通的信息通报渠道,在党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加强与同级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政法单位的工作衔接与配合,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司法办案效能。如,铜仁市、黔西南州等与同级法院、公安等部门制定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联席会议制度。
  
3_副本
 
  建立健全与纪检监察机关无缝衔接工作机制。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无缝衔接和高效配合,形成惩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合力,严厉惩治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扶贫资金等犯罪。建立扶贫领域涉案款物快速返还机制,促进扶贫惠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能。
  
  建立健全与扶贫主管部门精准衔接工作机制。主动加强与扶贫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协调联动,健全信息共享和通报机制。与扶贫主管部门建立案件线索快速移送与协作配合处理机制,实现12317扶贫监督举报平台与检察机关12309服务平台有效衔接,第一时间受理和依法处理各类举报线索。毕节市、铜仁市、兴义市等与当地扶贫办联合制定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工作衔接机制。
  
4_副本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脱贫攻坚犯罪1179件1565人、起诉1085件1490人;发扬“枫桥经验”在贫困地区化解各类社会矛盾354起;实行“检察+贫困地区生态修复”模式在贫困地区补植复绿、矿山复绿8856.3亩;开展帮助农民工讨薪行动,帮助4089名农民农讨回工资5382万元;开展司法救助活动,帮助202名贫困群众获得司法救助金223.2万元。联系帮扶230个贫困村,助推58467人脱贫。